作者: 文章来源: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7-10-31 15:27 点击:
按照大气攻坚指挥部的要求,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法局深入开展2017年冬季自治区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问题,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7年冬季自治区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检查,自10月12日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各检查组借鉴了环保部对京津冀强化督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地域特点,研究采取了符合当地的检查方案,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式,通过白天检查,晚上汇总、研究案情,统筹安排执法时间,切实增强督查成效,充分发扬环保人的不怕苦、不怕累、连续奋战的环保精神,查处了一大批环境违法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为期14天的现场集中检查活动中,6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3953人次,检查企业727家,存在问题企业359家,发现环境问题815个,建议对149家企业处罚2691万元,另外对46个违法行为提出处罚企业总投资额1%-5%的建议,建议对16个违法问题启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6家、移交公安21家,限产停产6家,关停取缔41家,拆除设备3家,对1个违法问题建议约谈地方政府,建议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另外,对崇岗煤炭集中区和长盛煤炭集中区进行集中检查,检查139家煤炭经营企业,发现环境问题319个,每家都存在环境问题,建议约谈地方政府,要求所有企业停产治理,对园区重新进行规划整治。
10月19日至25日,及时汇总分析各检查组当日现场检查情况,编制攻坚行动工作简报,第一时间将检查情况及工作信息报大气环境管理处、法规与宣传教育处、环境宣传教中心等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整改进展缓慢,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存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的情况,个别高耗能企业甚至露天生产,环保设施达不到目前的环保新要求,“跑、冒、滴漏”问题较为突出,企业仍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银川市、石嘴山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内“散乱污”小型加工企业较多,多数无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非法经营。
三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查过程中大部分企业原料库及渣库仅建设了挡风抑尘墙或露天堆存,未设置全封闭堆存库,运输车辆装卸未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四是列入淘汰的燃煤锅炉大部分已经完成了拆除工作,列入提标改造名录的燃煤锅炉,尤其是供热站,目前提标改造进度缓慢,在冬季供暖前,完成改造投运尚存困难。
五是基层环保部门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把关不严,企业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建设就取得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三、下一步工作
全面梳理、汇总各检查组工作成果,建立2017年自治区大气污染环境攻坚行动集中检查发现问题数据库,对所有检查发现问题“拉条管账”,编制整改环境问题企业清单,行政处罚企业清单,关停取缔企业清单,移送公安环境问题清单,以及实施四个“配套办法”即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企业清单,并向各地下发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函,随即认真做好后督查工作,督促整改到位,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