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发布时间:2018-03-26 17:14 点击:
3月23日,记者了解到,银川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查处了永宁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案件,对其罚款10万元,并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该案是《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银川市查处的涉水违法排污第一案。
3月6日17时40分,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突击检查永宁北控水务有限公司。途径永二干沟时,执法人员发现沟边堆积了大量泥态物质,颜色发黑。执法人员结合周围环境和堆积物特性,初步认定附近有企业采取暗管方式将污泥排至永二干沟。
在排查暗管过程中,因不能确定暗管具体位置,执法人员沿沟仔细排查每一个排污口,查至永宁北控水务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时,发现该处排放口有含泥废水排放的痕迹。执法人员当即进厂对厂区内雨水管网仔细检查,发现该企业几处雨水井中都有黑色积泥,其中一处雨水井与污水井之间设置了两根直径约150毫米的管网,将两井连通,污水井排放口用编织袋临时封堵。执法人员取掉编织袋后,发现大量污水及污泥通过管道从污水井流入雨水井,最终排至永二干沟。在事实面前,该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永宁北控水务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要求企业立即拆除暗管。
(原文刊载于2018年3月24宁夏日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