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1-19 16:37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结合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找差距、抓落实”视频会议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行动,决定自2019年11月13日-12月31日,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
为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宁环发[2019]103号),要求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以化工、火电、涉危、污水处理厂、各类工业园区等行业企业为主,从开展危险废物企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区域环境隐患、重点保护区环境隐患、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群众投诉或长期未得到根治七个方面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不留盲区、死角,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监管薄弱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区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同时,我厅将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以接受媒体公众监督,并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定时公布全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动态。为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