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1-03-08 11:01 点击:
为持续推进2020-2021年冬春季大气攻坚行动成效和生态环境部重点督办企业,2021年3月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银川市永宁县启元药业、伊品生物有限公司,、贺兰县泰益欣生物有限公司、鸿泽水务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执法人员在宁夏泰益欣生物有限公司检查时闻到厂区内有无组织排放散发着浓烈异味,通过了解;,企业正在进行设备改造,此前已经向当地生态环境环保部门进行了报备,执法人员要求属地加强督导检查,尽快将设备整改改造到位。在检查鸿泽水务有限公司(原蓝星水务有限公司)时,企业在2020年底进行了提标改造,设备运行正常污水处理已经完全达标。由于前期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厂区内料物堆放不规范,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纠正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督导组检查泰益欣生物有限公司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对属地环保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属地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检查督导。二是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一抓到底。三是要求企业负责人要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高效利用环保设施,严格落实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