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8:00 点击:
文章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人民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2024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2023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先后制定印发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提级侦办和联合挂牌督办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动执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促发联动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今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324家(次)、重点排污单位593家(次),对4家涉危险废物、14家自动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共罚款192万元,包容免罚7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排放、填埋、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4件,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7人。进一步巩固了一体化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强化了行政和刑事衔接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污染犯罪。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通力合作,强化案件会商和跨行政区域环境违法犯罪等重点案件联合执法、专案经营、联合挂牌督办和发布典型案例机制,形成制度化工作模式,不断深入推进“两打”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