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2-16 15:05 点击:
文章来源: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减排
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6年我区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定我区2015年COD排放量21.0997万吨,氨氮排放量1.6246万吨。 2016年7月,环保部下达2016年我区COD、氨氮减排任务,应在2015年基数上分别削减0.2%、0.1%。经核算COD排放量控制在21.0575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230万吨。此外,2016年我区重点减排工程COD削减量200吨。
经初步测算,2016年我区COD排放量21.0524万吨,氨氮1.6099万吨,分较2015年削减-0.22%、-0.90%。完成国家下达减排考核任务要求。其中,2014、2015年间,灵武污水处理厂、石嘴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吴忠第三污水处理厂因出口氨氮超标,被惩罚性追加氨氮排放共计149.31吨,本年度追回;2016年彭阳污水处理厂、西吉污水处理厂因出口超标被惩罚性追氨氮排放量共计34.80吨。
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2016年,我区水污染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安排紧紧围绕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项目建设工作展开。计划安排重点减排工程19项,完成14项。其中完成灵武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石嘴山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银川第六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扩建工程,三项重点工程共形成COD削减量987吨,氨氮234吨;安排非重点减排工程5项,形成COD削减量2841吨,氨氮334吨。
三、各类重点减排工程完成及削减量
(一)2016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及减排量:截至目前,2016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万吨/日,其中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2.5万吨/日,新建六盘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万吨/日。此外2016年底完成平罗第二污水处理厂、固原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2016年共形成COD减排530吨,氨氮减排59吨。
(二)2016年新增一级A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设施个数及减排量:2016年,完成石嘴山第二污水处理厂、灵武污水处理厂及美利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家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处理能力10.5万吨/日。2016年形成COD削减量456吨,氨氮85.3吨。 此外,2016年底完成平罗污水处理厂、中宁污水处理厂两家企业的提标改造,又将新增处理一级A处理能力4.5万吨/日。
(三)新增工业企业治理项目个数及减排量:2016年主要完成美利工业园区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改,完成中宁石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此外完成了兴尔泰化工废水深度治理。由于各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尚处调试期,2016年不核定削减量。
(四)新增量核算情况:依据《2016年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要求,通过比较2016年与2015年新增城镇人口带来的污染物增加量进行核算。其中2016年人口增长率平移2015年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为4.02%;2015年全区城镇人口368.90万人,则2016年新增城镇人口14.83万人,2016年新增COD排放量3356吨,新增氨氮排放量42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