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1-12 15:25 点击:
文章来源:关于解除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羊绒产业园)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宁环法宣函〔2017〕106号
灵武市人民政府:
按照《宁夏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宁环督办〔2015〕5号)、《关于催促办理挂牌督办事项的通知》(宁环函〔2017〕155号)要求,灵武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企业按照督办要求积极整改,并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相关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查,目前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羊绒产业园)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第二污水处理厂(羊绒产业园)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灵武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继续加强环境管理,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