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环法宣函〔2018〕170号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延长永宁县三家
生物发酵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期限的函
永宁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期限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延长对永宁县三家生物发酵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期限至2018年6月30日。
专此复函。
联系人:吴迪 电话: 5160973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厅领导,银川市环境保护局,驻厅纪检组、规划财务处、法规与宣传教育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大气环境管理处、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