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3-20 15:17 点击:
宁环法宣函〔2019〕146号
关于解除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大地丰之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环境污染
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政府:
按照《宁夏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宁环督办〔2017〕2号)要求,你县督促相关企业按照督办要求积极整改,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对相关企业整改情况现场核查,目前贺兰县异味污染环境问题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宁夏大地丰之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经研究,现决定对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宁夏大地丰之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贺兰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测工作,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备,进一步完善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杜绝异味扰民问题再次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厅领导,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处、法规与标准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大气环境处、执法监督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