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3-05-12 09:19 点击:
咨询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话:0951-5160985
传真:0951-5160988
邮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文件详见: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