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6-06-10 15:00 点击: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的解读
近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现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有力支撑全区排污权交易规范化、常态化开展。2025年12月,生态环境厅完成全区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和验收,并同步启动管理平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排污权交易系统对接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排污权交易系统进行了优化,两个系统优化对接后将致使《交易规则》中部分流程发生变化。
为保证排污权交易依规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对《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先后征求了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及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并于2026年3月26日至4月27日面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10条修改建议,吸收采纳9条,部分采纳1条。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5月22日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务会研究审议通过,6月5日由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
二、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共八章39条,包括总则、交易主体和标的、交易方式、定量审查、交易规程、排污权指标登记、法律责任、附则。
此次主要修改14条内容,删除2条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交易平台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在第三条增加了银川市辖区内交易在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数据通过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共享的规定。二是定量审查方面,考虑到排污权确权和指标定量审查工作在综合管理平台线上开展,修改了第八条、第九条交易前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排污权指标审查意见的规定,明确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在综合管理平台提出出让、受让申请并填写指标信息,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综合管理平台将数据推送至排污权交易系统。三是交易规程方面,考虑到出让方、受让方基本信息已通过CA数字证书认证,项目信息、环评审批信息、交易指标信息等已在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并完成审核,不需要在排污权交易系统进行重复审核,删除了第五章各种交易方式下需提交至排污权交易系统的资料,以及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对出让方受让方申请资料进行归档的有关规定。由于已在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上增加了“我要买”信息发布模块,因此删除了受让交易规程。四是交易方式方面,在小排放量项目简易出让方式中增加了补充说明,该方式不包括排污权交易后尚未购买的指标量在限值内的项目。
咨询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电 话:0951-5160965
传 真:0951-5160988
邮 箱:sthjtzhc@163.com
相关政策文件详见:关于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