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2-05-19 15:33 点击:
宁环机党发〔2022〕20号
关于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
结果的通报
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区直机关工委《2021年度区直机关党组织星级考评方案》(宁直党通字〔202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互观互检”活动的通知》(宁环机党发〔2021〕38)文件要求,厅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总支)通过自查自评、互观互检、综合考评等程序,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工作,经报请区直机关工委审定,现将我厅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五星级党组织(6个)
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党支部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党支部
驻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
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党支部(晋星)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党支部(晋星)
二、四星级党组织(共6个)
自然生态保护处党支部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党支部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总支
科技与财务处党支部(晋星)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党支部(晋星)
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党支部(晋星)
三、三星级党组织(共8个)
水生态环境处党支部
土壤生态环境处党支部
生态环境监测处党支部
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党支部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
综合处党支部(晋星)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党支部(晋星)
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支部(晋星)
四、二星级党组织(共6个)
法规与标准处党支部
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党支部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党支部
第一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支部
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支部
五、一星级党组织(共1个)
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党支部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情况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情况
序号 | 党支部(总支)名称 | 2020年 评定结果 | 2021年 评定结果 | 备注 |
1 | 驻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 | 五星级 | 五星级 |
|
2 | 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党支部 | 五星级 | 五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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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处党支部 | 二星级 | 三星级 | 晋星 |
4 | 机关党委(人事处)党支部 | 五星级 | 五星级 |
|
5 |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处党支部 | 二星级 | 三星级 | 晋星 |
6 | 科技与财务处党支部 | 三星级 | 四星级 | 晋星 |
7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党支部 | 三星级 | 四星级 | 晋星 |
8 | 水生态环境处党支部 | 三星级 | 三星级 |
|
9 | 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党支部 | 三星级 | 三星级 |
|
10 | 土壤生态环境处党支部 | 三星级 | 三星级 |
|
11 | 自然生态保护处党支部 | 四星级 | 四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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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党支部 | 二星级 | 二星级 |
|
13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党支部 | 二星级 | 二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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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态环境监测处党支部 | 三星级 | 三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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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法规与标准处党支部 | 二星级 | 二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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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党支部 | 四星级 | 五星级 | 晋星 |
17 | 第一专员办公室党支部 | 二星级 | 二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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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第二专员办公室党支部 | 二星级 | 三星级 | 晋星 |
19 | 第三专员办公室党支部 | 二星级 | 二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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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总支 | 四星级 | 四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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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党支部 | 四星级 | 五星级 | 晋星 |
22 |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 | 五星级 | 五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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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党支部 | 四星级 | 四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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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 | 三星级 | 三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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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党支部 | 三星级 | 四星级 | 晋星 |
26 | 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 二星级 | 二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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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党支部 |
| 一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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