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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16:00 点击:


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刘俊江 局长

联系电话:0951-5160886

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监督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负责挂牌督办。监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承担既有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税征收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夏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30上班,18∶30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