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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16:00 点击: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 系 人:樊永学 处长

联系电话:0951-5160966

工作职责:负责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评估机构。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三线一单”。组织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权限审批除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开展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复核。指导监督除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指导协调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夏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30上班,18∶30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