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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处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16:00 点击:


水生态环境处

联系人:张宝明 处长

联系电话:0951-5160581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生态环境地方性政策、行政法规、标准、制度、规范、计划。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拟定水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夏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30上班,18∶30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