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18-08-16 16:25 点击:
B类
宁环生态函〔2018〕560号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林业厅:
现就李光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理林地许可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六盘山自然保护区是维护我区乃至西北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我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重要区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要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及名称更改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28号)要求,由保护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履行相关调整程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职责,协助保护区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516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