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7-13 18:17 点击:
文章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7月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强小媛副厅长召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两高”项目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同志参加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组织召开的视频座谈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刘志全司长就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下一步如何在生态环境源头管控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会议强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仅仅是生态环境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倒逼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增强绿色发展动力。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紧盯“两高”项目,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实各项工作措施,严厉打击“两高”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环保措施未落实、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