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2-22 17:23 点击:
宁夏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公示(2016003)
1、根据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及关于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3350MW机组工程环保备案意见的函(宁环函〔2016〕137号),经灵武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核查及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拟对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发放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延长半年(2016.12.28-2017.6.27),现予公示。
2、根据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及控制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经盐池县环境保护与林业局现场检查核查及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拟对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发放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延长半年(2016.12.28-2017.6.27),现予公示。
3、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及控制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经宁东能源基地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核查,拟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延长半年(2016.12.28-2017.6.27),现予公示。
4、根据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及控制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经吴忠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核查,拟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发放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延长半年(2016.12.28-2017.6.27),现予公示。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及控制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经银川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核查,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发放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延长半年(2016.12.28-2017.6.27),现予公示。
6、根据宁夏中宁发电责任公司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及控制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经中宁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核查及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意见,拟对宁夏中宁发电责任公司发放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延长半年(2016.12.28-2017.6.27),现予公示。
以上单位延长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公示时间为7天,即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申请材料见附件)。
如有意见,请如实向我厅反映并提出书面意见。
邮编:75001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5160951
联系人:张耀林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