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3-02 16:48 点击:
宁环党发〔2018〕17号
关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
“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宁纪发〔2018〕22号)有关要求和厅党组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厅系统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就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厅党组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对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紧盯“八个重点问题”和“三种行为”,结合厅系统存在的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和厅党组重大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治,全面营造勤政务实、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厅系统政风行风实现根本好转。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区分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的作风问题。
1.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走过场、搞形式,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将“读原文、悟原理”的要求曲解为“开大会、念报告”。
2.贯彻落实不坚决,只参加厅里组织的学习,支部学习走过场,对党不忠诚,口头表态是一套,实际落实是一套,阳奉阴违,当两面人;不注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习照搬照抄、被动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
3.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拉帮结派,戳是弄非,散布谣言,传播小道消息,破坏政治生态等问题。
牵头单位: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支部
(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风问题
4.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做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敷衍塞责;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篡改、伪造、干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查和监测数据;开展监督检查各行其是,各搞一套,形不成工作合力等问题。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日常工作管理中的作风问题
5.环境保护目标工作责任落实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安排部署工作重形式,轻内容,不落实,或进展缓慢、成效不显著,工作欠账多、考核指标完成难度大。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6.厅机关与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工作关系不顺畅。基层环境执法能力不强,环境污染违法活动制止不及时;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比较低,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新时代执法监察工作的要求。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7.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在工作实践中落实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假作为问题。
牵头单位: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8.环境监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监测数据造假,欺上瞒下。
牵头单位:环境监测处
落实单位:环境监测中心站
9.在包村工作中,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
牵头单位: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落实单位:环境监测中心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四)政务服务工作中的作风问题
10.行政审批和窗口服务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行政审批问题上吃拿卡要、久拖不决、效率低下,窗口形同虚设,让办事群众多次跑路、审批审核效率低;处理信访举报工作中对群众反映问题态度冷漠、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
牵头单位: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办公室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作风问题
11.办公用房超标准、设套间、打隔断、摆桌子,搞形改而实不改等形式主义。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12.公务用车低配高坐、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以及公车挂靠在个人名下遮耳目、避检查;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摊派接待费用;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装饰;虚列会议人数、规模,变相套取会议费存于宾馆酒店或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发放福利等问题。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文电会议中的作风问题
13.滥发文件,重复发文、多头行文,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检查工作只在会议室听汇报、看材料,落实工作只要求基层报材料、填表格,层层落实变成层层开会、层层发文;挂文号的文件少、不挂文号的文件多;集中召开的大会少,小型专题会、业务会议多,凡会都要求主要领导参加等问题。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作风问题
14.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红脸出汗。
牵头单位: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支部
15.党支部(总支)组织生活不经常,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党员领导干部发言材料存在抄袭或找人代写,发言套话、空话多,内容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问题大而化之,没有把自己和工作摆进去,落实措施不具体; “三会一课”不落实,学习教育敷衍了事,个人学习笔记照抄照搬,应付检查;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牵头单位: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支部
(八)其他作风问题
16.开会、阅文占据领导干部主要精力,没有时间研究本职工作,一年很少下基层调研,或调研、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场成了“秀场”;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有的干部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等问题。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
配合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
三、查处的主要行为
一是不作为。严肃查处贯彻上级工作安排不力,接受任务拈轻怕重,面对困难退避三舍;推动工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履行职责不敢担当;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管理干部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服务承诺不兑现,群众办事两头跑甚至多头跑,态度冷硬横推等。
二是乱作为。严肃查处有法不依、用权任性,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反规定和程序办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
三是假作为。严肃查处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落实上级安排“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还没干,急于出经验;只提要求、不抓落实,只作部署、不管成效,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好了;制度规定虚设空转、执行不力,“关键少数”不带头、不示范等。
牵头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厅领导
配合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四、集中整治步骤及措施
厅系统对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重点的“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2018年3月1日开始,至2018年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3月1日至4月20日)。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10种新表现”和“八个问题”、“三种行为”,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差距和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落实。各处(室)、各单位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集中进行整治(4月20至10月31日)。各单位对照自查问题清单进行集中纠治。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逐个问题对账销号,抓细抓实整改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督查督办,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结合巡察工作,把“10种新表现”和“八个问题”、“三种行为”作为巡察和工作检查的重点,深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年内将对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染防治中心、宣传教育中心进行常规巡察,及时公开巡察情况,引导各单位深入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整治。
(三)严肃查处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不落实的事,紧盯不落实的人,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违规违纪和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树立正确导向。对违反“四风”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原则上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尤其是集中整治期间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该废除的废除,该建立的建立,织好管“四风”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由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牵头协调,各牵头部门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工全面抓落实。各单位都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存在的“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整治力度,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因地制宜,一切以实际成效为标准,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的官僚主义催生新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发生。
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职责使命,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对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违反“八个方面”问题的,要向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提出建议进行追责。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要主动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拉下脸来监督、黑着脸去执纪、不留情面问责。各单位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要建立专项制度,可操作性要强,做好随时接受检查的准备,对基本制度不落实,搞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要按时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厅机关及各单位对存在的八个方面问题,及时向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移交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各部门的联系指导,加大问题线索追办督办力度,形成合力,推进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各处(室)、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厅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