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2-20 15:42 点击:
关于废止《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
社会第三方“核与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
申报登记的通告》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考虑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社会第三方“核与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登记的通告》(2017年6月23日发布)中企业的信息发生了较大变化,决定即日起该《通告》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