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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4-09 16:34 点击:

宁环党发〔2018〕29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办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

现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总支)对照考核细则,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通过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评星定级活动,发挥评星创星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有效推动自治区党委三强九严工程规范落实,力争各党支部(总支)党建工作在2017年基础上普晋一星,全面推动全厅党建工作成功晋级。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基层星级党组织

星级评定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86号)精神,结合《2018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宁直党发〔20189号)、《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办法》(宁直党发〔201810号)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按照下管一级的考核要求,分级实施星级评定考核,机关党委考核隶属党总支、支部;党总支考核本单位隶属党支部;机关党委考核评定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四星级、五星级党支部报区直机关工委审定。

二、考核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占20%的分值)。 

(二)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推动三强九严工程落实情况(占20%的分值)。

(三)2018年党建重点工作和服务环保中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50%的分值)。

(四)党员对应知应会理论的掌握情况,做好党建基础性工作任务(占10%的分值)。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列清单。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结合党建工作要点,对标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制定机关基层党组织成绩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评星定级考核的依据,赋予相应分值。每季度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二)动态管。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评定相结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大日常督查结果的运用,星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逐级晋星或降星,三星级以下由机关党委评定,报厅党组审定,四星级、五星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报区直机关工委审定。

(三)季度考。由厅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厅纪检组、厅办公室组织督导组,分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督导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自治区党委对第一批巡视单位通报的问题情形和三强九严标准开展考评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于考评前3个工作日下达考评通知,考评结束后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相关问题纳入下一轮重点督查范围,落实好回头看,压茬滚动推动问题整改。其中,前三季度考评结果分别按20%分值权重计入年度得分。

(四)年终评。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会议述职考核;结合年度效能考核,12月初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所得分数按40%分值权重计入年度得分。

四、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党建工作获党内表彰奖励的,按中央级、省部级、区直机关三个等级分别赋予1.51.00.5分分值。

2.党建工作在党内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党建报刊以上刊登载的,按中央级、省部级、区直机关、厅系统四个等级分别加1.00.70.50.2分分值。

3.单位个人受到中央级、省部级、区直机关、厅系统四个层级表彰的,分别按0.50.30.20.1分赋予相应分值。

4.其他经厅机关党委审定予以加分的情况。

以上加分项目分最高累计不超过5分。加分项目年底各由党总支、党支部申报,机关党委审定。

(二)减分项目。

1.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发现的党建工作问题被通报或问责的,视情况分别扣0.1—0.7分;区直机关工委督查组发现并通报或问责的,视情况分别扣0.1—0.7分;同样问题被连续2次以上(包括2次)通报问责,或连续次督查过程中未予整改的,每个问题减1分。减分累计不设上限。

2.下列情况不晋星:本单位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纪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单位本级落实教育管理过程中主动汇报、靠前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酌情处理)。

3.下列情况降星:一是年度考核80分以下的;二是单位有2

人(含2人)以上违反纪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4.其他经厅机关党委审定予以减分的情况。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上为良好、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等次不超过30%。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的比例评定星级,依次是95分以上的三星级党支部可晋升为四星级,90分以上的二星级党支部可晋升为三星级,85分以上的一星级党支部晋升为二星级或零星党支部可晋升为一星级党支部。

2.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效能考核党建工作得分的依据。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年度效能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受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先从三星级以上党组织中推荐产生,受到厅党组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先从进步明显的党组织中产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从二星级以上和进步明显党组织的党员中推荐产生。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4.对在机关党建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靠后且属于履责不实、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5.对年度评星定综合考核85分以下和降星的党组织负责人

组织约谈。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星级管理考核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紧密联系新时代机关党建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实际,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二)强化自查自纠。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严格落实三强九严党建工作要求。对照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党建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一项工作一项工作的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改。

(三)严格督导考核。坚决反对党建工作知行不一、不求实效、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加大平时督导检查力度,注重对工作实效检查,注重对基本制度和基础工作的检查,注重对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理念知识的抽查,做到见人见物见思想,有声有色有成效。坚决整治党建工作灯下黑两张皮问题。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严肃问责问效。坚持督查权力与督查责任挂钩,对执行标准不严,考核不认真,有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问题又被中央或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发现的,实行追责联动、双向问责。


抄送:区直机关工委,厅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2018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责任清单

部门: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序号

具体任务

目标要求

分值

备注

第一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20分)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强化 “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工作作风等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4

2

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四讲四有、争做做合格党员”主题活动。

结合“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下基层”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计划、有活动、有效果。

4

3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主题教育有方案有计划,有专题讨论,有党性分析材料和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总结报告。

4

4

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学习党纪法规,

学习有活动、有内容,牢固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宪法意识。

4

5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1+6”制度。

4

第二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情况(20分)

6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文件,有安排、有部署。

1

7

党总支、党支部要牢记书记职责,履行“一岗双责”,提高政治觉悟。

认真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制定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

1

8

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半年“述职述责”和党建工作第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制度。

认真落实述职和工作报告制度。

1

9

严格落实党组织设置规定

7人以上党员成立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党小组。

1

10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要有质量、有实效,记录规范。

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

3

11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每半年(党小组)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事业单位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聚集问题,程序规范,整改落实、效果明显。

2

12

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6月份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程序规范,党性分析深刻,结果运用明显。

2

13

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建立落实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没有矛盾和问题,记录齐全。坚持“六必谈”。

2

14

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七一”红色教育,开展红色基因传承活动

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主题。“七一”组织开展以“重温入党誓词、争做优秀党员”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3

15

严格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管理规定

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教育党员每月及时、主动、亲自、足额交纳党费,树立党员意识。

2

16

严格落实党组织星级评定办法,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项目化管理,开创岗位“党员服务之星”活动。

6月份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创党员评星活动,深化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提升星级管理和党组织的组织力。

1

17

严格落实党组织换届规定。

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严格换届程序,认真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1

第三项:2018年党建重点工作和服务环保中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0分)

18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专业化能力建设。

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开展岗位技能“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活动。

5

19

认真组织参加“环保大讲堂”学习活动,认真学习环保知识、依法行政等业务知识,落实“生态立区”战备要求。

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参加“环保大讲堂”学习活动。总计参加人员低于50%1分,60%2分,70%4分,80%6分,90%8分,100%10分。

10

20

严格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整治“三不为”现象和“四风”问题。

干部职工定岗定责,尽职尽责,有考勤,有评议,有讲评,有考核,完成效能考核任务,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政风行风,无违反纪律情况。

10

21

深入开展“下基层”和“支部共建”活动,深入一线问政、问计、问需于民。

广泛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党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建设,资料齐全。

5

22

开展廉政读书月警示教育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组织读书月、廉政教育月活动,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件。

5

23

落实完成厅办公室环保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情况。

依据环保厅重点工作责任分工通知要求和职能工作,认真完成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10

24

开展“环保攻坚党旗红,生态立区在行动”为主题的“支部工作法”活动。

突出服务环保中心主题,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创建党建工作品牌,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5

第四项:党员对应知应会理论的掌握情况,做好党建基础性工作任务(10分)

25

广泛宣传学习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按要求积极有序发展党员,积极开展“四个十佳”推选活动,选树培养典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26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党的知识,熟悉掌握党建应知应会内容。

每季度对党员干部就党建应知应会内容进行抽考。

6

27

加强群团工作,广泛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系列文体活动。

关心帮助青年党员成长进步,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活动,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1

28

加强档案基础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

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有序。

1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星级评定情况表

序号

党支部(总支)名称

评定

得分

2016年

评定结果

2017年

评定结果

备注

1

厅办公室党支部

78

三星级

三星级

2

厅规划财务处党支部

70

二星级

一星级

违纪人员

3

厅科技标准处党支部

75.75

二星级

一星级

违纪人员

4

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党支部

76

二星级

二星级

5

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党支部

75

二星级

一星级

违纪人员

6

厅环境监测处党支部

88.5

三星级

二星级

违纪人员

7

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党支部

74.5

二星级

一星级

违纪人员

8

厅水环境管理处党支部

80

二星级

一星级

违纪人员

9

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党支部

81

三星级

三星级

10

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党支部

90.25

三星级

四星级

(报审待批)

11

厅机关党委党支部

89.75

三星级

三星级

12

驻厅纪检组党支部

82.75

三星级

二星级

违纪人员

13

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党总支

88.75

三星级

三星级

14

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

82.75

二星级

一星级

违纪人员

15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党支部

85.75

三星级

二星级

违纪人员

16

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

90.5

三星级

四星级

(报审待批)

17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党支部

90.75

三星级

四星级

(报审待批)

18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

82

一星级

无星级

组织不健全

19

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党支部

89.5

二星级

三星级

20

环保厅机关退休老干部党支部

89.75

一星级

二星级

2018年各支部评星定级要求各支部在2017年评定基础上普遍晋升一星,推动厅党工作顺利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