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28 14:31 点击:
一、群众反映问题
中宁县污水处理厂将污水垃圾排入黄河。中宁县于2016年又新建了一座污水渗水法处理厂,用料青砖墙砌池,墙体下砖墙留出水洞,渗漏过污,污染了地下水源,要求给予查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该问题信访人分别向中宁县、中卫市环保部门反映,两级环保部门均给信访人给予了答复,但信访人对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分别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生态环境部反映要求调查处理,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信访人所反映的是中宁县北河子沟生态湿地,该湿地位于县城下游,距离县城约2公里,占地面积约150亩,设计处理能力每天2万立方米,主体工程沿北河子沟两侧分区建设,南区一个单体、处理能力8000立方米,北区两个单体、处理能力12000立方米。中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将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的出水排入北河子沟,与北河子沟上游沟水混合后经橡胶坝体堵截,通过格栅进入生态滞留塘进行沉淀后,分别进入三个单体的一级水平潜流湿地、生态基湿地、二级水平潜流湿地、景观表面流湿地处理,处理后排入北河子沟,最终汇入黄河。湿地进水口、出水口分别安装自动监测设施,进入湿地的沟水经充氧曝气、基质吸附、微生物分解、植物吸收等后,排入北河子沟。湿地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
北河子沟生态湿地是2016年中宁县发改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论证后实施的。该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是郑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是上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选址经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办等相关单位现场踏查,并报请县城市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该项目于2016年7月份开工建设,2017年9月完成土建、植物种植和设备安装后投入试运行。该项目按照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所有单体建筑全部铺垫防渗膜防止污水下渗,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养护期为2年。北河子沟人工湿地实施后,可进一步改善北河子沟水环境质量,稳定入黄排水口水质。同时,湿地水生植物可改善周围小气候,既净化了空气质量,又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为群众休闲娱乐提供一个适宜场所。
三、核查处理情况
信访人所反映“中宁县污水处理厂将污水垃圾排入黄河。中宁县于2016年又新建了一座污水渗水法处理厂,用料青砖墙砌池,墙体下砖墙留出水洞,渗漏过污,污染了地下水源”情况不属实。反映“中宁县于2016年又新建了一座污水渗水法处理厂”,是指中宁县北河子沟生态湿地,该湿地项目尚属建设期,还未开展环保验收工作。根据宁夏中科精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季度监测结果显示,中宁县北河子沟生态湿地项目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IV类要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中宁县北河子沟入黄排水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针对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2月26日,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对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中宁环罚字〔2018〕5号)。2018年5月12日,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对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擅自打开已封堵取缔的应急溢流阀向北河子沟偷排未经处理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0万元(中宁环罚字〔2018〕9号)。
联系人:韩进宏联系电话:0951—5160987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