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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8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大气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9-04-24 10:11 点击: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全区燃煤小锅炉淘汰缓慢、新建锅炉控制不严,是导致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重要原因。银川市建成区还有197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供热燃煤锅炉,后续淘汰工作压力较大。

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严格燃煤锅炉审批,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银川市现有197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锅炉全部淘汰。

整改完成情况:全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基本淘汰(银川市28台供热调峰应急燃煤锅炉除外),其中银川市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淘汰。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6%,同比提高12 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7.9%、20.8%,改善幅度位居全区五市之首、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第四名。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951-5043756  0951-5160969

联系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