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3-09-28 17:11 点击:
文章来源: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双节”期间
环境管理与安全生产温馨提示
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有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安全祥和欢度佳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二、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和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收集利用处置技术规范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全力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三、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企业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监测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四、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及时开展安全巡查,重点检查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和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以及压力、温度监测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状况,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恭祝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广大工友们“双节”快乐,幸福安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