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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断面清零

作者:李阳阳 文章来源:银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18 12:03 点击:

12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工作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前11个月,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7.4%,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同比明显下降,其中,PM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5%、PM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2%。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8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地下水极差比例均为0。值得一提的是,黄河干流宁夏段22年来首次连续14个月出入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优水质。

据了解,全区3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13条城市段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工程。同时,封堵排污口46个;对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全部建设人工湿地末端净化工程,已建成12条。监测结果显示,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改善明显,其中11条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及以上。

今年以来,我区下大力气整治煤尘、扬尘、烟尘和车尘,截至11月底,全区淘汰燃煤锅炉358台,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330台,全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值得一提的是,银川都市圈范围内火电、钢铁等行业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比国家要求提前2年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此外,我区今年还淘汰老旧车2.06万辆。

与此同时,我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今年截至目前共排查确定“散乱污”企业1946个,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污染源436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962起,处罚金额首次突破1亿元,达到1.16亿元。

截至11月底,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1项整改问题,基本完成整改29项,正在有序推进12项。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今年10月反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意见,我区梳理形成7个方面57项具体问题。目前,明确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的银川市“东热西送”集中供热、固原市清水河综合治理等3项整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到位。

据了解,下一步我区将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蓝天、黄河、净土保卫战以及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比如,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调度督查和信息公开,对指标不降反升和重点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市、县(区)进行督办约谈;加快推进沙湖、清水河流域等水污染治理骨干工程建设;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和“散乱污”企业等。

(原文刊载于2018年12月18日银川日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