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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按季度公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作者:首席记者马哲 文章来源:宁夏法治报 发布时间:2020-01-08 10:41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各市县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日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从2020年起,对纳入全区各市县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的72个断面(点位)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排名结果。

开展全区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主要是通过排名有效督促各市县进一步坚定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促进形成全区水环境质量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争创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通过排名积极引导各市县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推动全区水环境高质量发展;通过排名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倒逼各市县真抓实干,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通过排名,客观反映各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努力程度,进一步提升各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纳入排名的城市涉及全区所有市县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参与排名计算的断面(点位)为72个,其中地表水考核断面(点位)37个,主要排水沟断面(点位)35个。对各市县地表水、主要排水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环境质量变化分别进行排名。

(原文刊载于2020年1月8日宁夏法治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