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3-11-22 14:49 点击:
文章来源:为提升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能力,切实推动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11月2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举办2023年第二次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安排了银川市作了交流发言,并邀请了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和宁夏环科院专家开展了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对入河排污口分类、溯源整治、信息填报技术要求进行了解读分析。
会议指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举措,是提升流域水生态治理质量“关键一招”,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着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协同推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以高品质水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查,就是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各地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测,就是开展监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排放情况。溯,就是进行溯源,开展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了解污水排放单位。治,就是分类整治,在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会议要求,地方人民政府作为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标本兼治,坚决反对把排污口一关了之、一堵了之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要尊重客观规律,排污口整治时间要立足实际,绝不能层层加码、急于求成。要把有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群众评价好不好作为衡量排污口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排查整治实效。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开展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互查互检工作,对各地落实年度排查整治任务情况进行逐一核查,为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