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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作者:吴迪 文章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5-02-11 17:37 点击:


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宁政发〔2021〕27号)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3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宁夏生态环境网(https://sthjt.nx.gov.cn),对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邮政编码:7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xhbwd@sina.com

四、将意见发送至传真至(0951)516098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211日                              

附件:

附件1.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 .docx

附件2.《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