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宁夏环境保护厅 发布时间:2018-07-16 17:07 点击:

宁环发〔2013〕34号




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保局、财政局,宁东基地管理委员会环保局,自治区农垦局发展规划处:

为进一步深化宁夏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3月28日





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

第三条审查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审查由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第二章 审查内容

第五条 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财政厅进行,技术性审查由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六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二)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并盖设计出图专用章。

(三)申报材料是否完备(实施方案、地市级对填埋场的环评批复、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申请文件等)。

(四)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案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五)项目是否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目标要求。

(六)项目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第七条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性审查包括工艺审查、概算审查和图件审查。

(二)方案编制按照《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达到初设水平和概算深度,确保工艺合理、经济可行、节约资源、成效明显。

(三)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农村环境整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

第三章 工艺审查要点

第八条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审查要点:

(一)水源地保护工程内容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大中型项目应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防范或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

(三)应采取定时维护、定期监测等管护措施。

第九条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审查要点: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内容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生活污水终端处理技术模式应有2个以上的比选方案,注重技术集成并符合项目区特点。

(三)应优先采用无动力与生态处理等运行成本低、便于管理的技术工艺。

(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具备接入城市管网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应优先考虑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其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应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规范进行。

(五) 鼓励农村生活污水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结合的技术集成整治模式,积极推行生活污水回收利用技术措施。

第十条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项目审查要点:

(一)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项目内容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应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原则,鼓励引进或开发处理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与设备。

(三)应采取山川有别、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不具备城乡一体化转运处理条件的地区,慎建垃圾中转站。

(四)应优化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路线,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现有填埋场利用效率。确需建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场选址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其实施方案应附地市级对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五)移民安置区为平房的,每户配置1个垃圾箱,每100户配置5m3垃圾箱(含地坑)1个,每安置区配置摆臂车1辆。移民安置区为楼房的,每20户配置垃圾箱1个。

第十一条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审查要点:

(一)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内容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以养殖主体投入为主,政府结合污染减排成效实行“以奖代补”。

第十二条 其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应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审查。

第四章 概算审查要点

第十三条 实施方案中资金概算编制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概算书采用的造价应依据现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回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建材价格指南》的规定,以及宁夏《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指南》、《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投资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技术指南》、《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十五条概算审查要综合审查万元投资受益人口、单村投资额度、污水处理投资单价、垃圾处理投资单价等指标的合理性。

第五章 图件审查要点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方案中图件设计须达到初设深度。

第十七条审查的图件,主要包括:

(一)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项目工程布局图:要求标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站(点)及中转站与填埋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等工程的空间布局。

(三)项目工程平面布置图:包括污水收集管网布置图、污水处理站等工程的平面布置图。

(四)项目工艺流程图。

(五)现状图、规划图等其它必要的图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审查流程图

附件2:专家意见表格式


附件1:

审查流程图


附件2:

专家意见表格式

XXXX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实施方案审查会议专家组意见表

XX市/XX县(市)/XX镇/XX村、XX村等X个村

受益人口(人):

核定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

专家组意见:

XXXX年XX月XX日,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对XX市XX县XX乡(镇)XXXX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经专家听取汇报、审阅相关材料,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议按以下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环境保护厅、财政厅批准,并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认真组织实施。

1、《实施方案》要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2、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修改意见。

3、概算书修改意见。

4、管理、运行机制、招投标方案以及保障措施等意见。

5、其它意见。



专家组签名: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