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9-07-18 10:45 点击:
宁环规备字〔2019〕3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
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程》
进行备案的函
自治区司法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程》已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研究通过。2019年5月28日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宁环规发〔2019〕2号)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正式文件及审查说明一式五份报送备案。
请予以审核并备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