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9-27 10:08 点击:
宁环函〔2019〕565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务公开
专项检查自查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3号)要求,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着力保障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一)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梳理十条主要工作任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进一步明确,为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将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占总分值的4%,切实强化考核评估。
(二)落实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环境质量、环境执法、排污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与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层层审核把关,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对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三安全一稳定”等难疑问题,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截至8月底,全厅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内容主要涉及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等方面,全部都予答复,使申请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没有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
(一)完善提升平台功能。坚持以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平台,以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今年以来,着重对公开平台进行了调整优化,增加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扫黑除恶等专项板块,对公众关心的各类特色专栏如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连接集聚整合至首页,方便基层群众办事访问。
(二)全力打造政务服务网。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生态环境厅旗舰店建设,完善部门办事事项。按时完成审批权力清单清理并及时上网发布,梳理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5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1项,清理废止33件规范性文件,对水污染防治类、危险废物防治类、环境行政许可类等13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全部及时予以公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马上办”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累计解答企业群众各类咨询服务300余次,全区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率达到80%以上,区本级达到88%。
(三)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宁夏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6579条,累计访问量达99万多次。组织媒体记者、市民代表60名参加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在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开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保护督察” “曝光台”等专栏,精心组织新闻发布会2次,编发环境新闻通报35期,组织协调区内外新闻媒体采访20多次,刊发生态环境新闻稿件907条(篇),主动发布重大新闻,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持续扩大“宁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影响力,累计编发推送信息1198条,阅读量30万余次,微网站、网易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累计推送信息5000余条,浏览量累计达到139万余次。
三、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深化公开内容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清单目录,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确定28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类型和1项公共服务,并全部向社会公开,认真做好审批结果信息公开,今年共公布审批事项结果220条。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国家和我区出台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时发布全区41个空气质量监控点位AQI值及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等6项指标,实现对未来7天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公开各地级市及宁东基地、2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积极为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服务。以月报的形式定期公布黄河干流宁夏段和9条黄河支流27个断面、8个沿黄重要湖库水质及同比变化情况。深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累计发布各环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50条。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处罚整改情况信息公开,累计发布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社会公布2019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93家,定期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313家企业实行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96.14%,高于国家考核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生态环境厅机关及6家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所有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发布,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公共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程序,所有中标结果均都在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今年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9项,预算金额8081.6万元,全部依法进行全过程各环节公开。
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发现的政务公开是指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35个问题,说明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力量不足,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还不够高,部分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有些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各处室、各单位公开的信息还主要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细较少。还有一些公开内容注重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结果公开较少,群众无法实施监督。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增加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一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深化树立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行政许可结果、政策解读、制度落实、环评审批、环境质量发布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开的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关心需要。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强化动态更新,增强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信息公开的集中化水平,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生态环境信息资讯提供便利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