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行业》等3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5-27 09:49 点击:


宁环规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行业

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范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行业》等3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3.宁夏回族自治区染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咨询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话:0951-5160985

     传真:0951-5160988

     邮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说明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宁夏农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说明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 宁夏染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