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5-06-30 18:00 点击: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环发〔2025〕53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分行,自治区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生态环境部《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20256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安排,认真落实《自治区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采取“一城一策”差异化建设方式,积极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2025年,根据城市特点、工作基础,选定2个地级市纳入自治区级支持范围,开展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试点。到2027年,争取1个地级市纳入国家美丽城市先行区。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美丽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一、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家、自治区级开发区和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统筹城市绿地、山体、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深化居住生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引导企业采用绿色技术。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力争到2027年建成绿色工厂180家,绿色园区创建率达到50%以上。创建一批绿色商场、绿色超市,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提升绿色产品销售、丰富绿色服务供给。推动城乡结合部、城郊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

(三)加快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加快交通运输与能源体系融合发展,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动老旧运营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力度,完善公交专用道、公交枢纽、首末站等配套设施,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城市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提高到100%。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动态更新《自治区城市建设领域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持续巩固深化银川市、吴忠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成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管控要求,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管控统筹,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合理确定受污染建设用地用途,从严管控规划用途,鼓励优先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的绿地、林地等非敏感用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强化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城市移动源结构优化和高效监管,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铝工业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管理,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和应用,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合理规划建设布局,源头解决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规范室外照明设施建设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

(三)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深入开展城市污水收集系统问题排查整治,加快补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到2027年底,力争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9%或较2025年提高2个百分点。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河湖水系连通、河道清理整治、河岸带植被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有序推进城区建设“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

(四)增强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持续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地级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各环节、全过程管理,加快推进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到2027年底,力争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

(一)营造美好生活宜居空间。统筹推进生态廊道、通风廊道、城市绿道、景观廊道及基础设施一体布局,通过见缝插绿、破硬还绿、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推动城市小微公园、口袋公园、露营公园建设,全面增强市民的体验感和舒适度。加强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严格生态补水。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宁静小区”建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

(二)大力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及相关标准,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加强城市蓝绿空间及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动植物园、城市公园等迁地与就地保护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重要物种和特殊生境实施精细化保护管理,打造一批生物多样性开放地、体验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草局

(三)持续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级扩面,合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十大工程”,银川市、石嘴山市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地级市及宁东基地积极建设“无废城市”。以一次性塑料制品为重点,强化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四)积极发展绿色生态旅游。实施沙坡头南岸康养度假中心、银川环阅海生态文旅融合、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廊道建设等重大项目,举办黄河金岸文化旅游节、星空旅游大会等系列活动,以黄河、星空为主题,全方位展示宁夏特色优质生态资源。各地依托城市文化底蕴,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打造城市生态文化品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生态环境厅、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城市环境健康安全保障能力

(一)筑牢饮用水安全屏障。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和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监测,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动新增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优化城市备用水源地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严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扎实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推动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建立完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做好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加强动植物疫情疫病信息搜集和评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林草局、银川海关

(三)夯实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城市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推动银川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科学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提升城市雨水滞蓄能力,建立防涝应对联动机制,到2027年,地级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气象局、银川市人民政府

五、提升城市数智治理效能

(一)强化数字化治理水平。探索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环境监测、污染溯源、生态评估等领域应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平台与城市智能中枢共性支撑。加强跨部门生态环境治理业务集成、数据联动和共享使用,提升数据分析应用和服务决策水平。强化用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支撑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实景三维数据建设,为城市建设治理提供地理信息数据支撑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数据局>、自然资源厅、林草局

(二)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星地协同走航、地理信息测绘等技术的融合运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率先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城市。加快补齐新污染物监测、温室气体监测、生态质量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等领域短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三)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完成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线更新改造3000公里。实施智慧城市建设行动,完善充电设施、移动通信、物联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更新更换。(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通信管理局

(四)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加强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提升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志愿服务项目。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大活动,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开放。积极引导各类园区、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庭院等建设各类美丽细胞,探索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城市、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建设低碳、宜居、清洁、宁静、和谐的生态社区建设。做好美丽城市建设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

美丽城市建设原则上以地级城市为主体自主自愿开展,各城市对美丽城市建设负总责,要参照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本方案有关部署,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和任务推进机制,编制实施方案、规划或行动计划,并以国家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本地特征细化、优化美丽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改革举措、工程项目和时限要求,定期开展评估。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美丽城市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推动城市体检,加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城市建设协调衔接。发展改革部门在有关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中积极支持美丽城市建设。财政、金融部门强化美丽城市建设财政、金融支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探索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银企对接,提供有力信贷支持美丽城市建设。

咨询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    话:0951-5160985

传    真:0951-5160988

邮    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