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999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4-10-30 17:01 |
名称 | : | 关于成立自治区环保厅落实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八个协调推进组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4-10-30 17:01 |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14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环保厅落实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8个协调推进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保厅落实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协调推进组
组 长:郑忠安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黄雅杭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蔡 琦 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长
鲁国会 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
谢 利 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 员:徐 龙 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主任
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杨金生 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尚 静 自治区环保厅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胡杰清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吴洪斌 自治区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各地方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开展督促检查、协调联络、现场督查、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工作,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及时对各市县(区)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牵头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督查,严格落实地方和部门责任。研究督办建议,形成共同推进、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3.协调解决落实《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重大问题。
4.按照自治区环保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目标要求、时间进度,督促相关处室、厅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承担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定期听取工作报告,解决存在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5.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调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谢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事务由环境监测处承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具体事宜,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主 任:谢 利 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
副主任: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二、环保厅落实宁东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协调推进组
组 长:黄雅杭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粟民 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成 员: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王润强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与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及宁东基地管委会、太阳山移民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建立联席机制,严格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辖区“三废”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落实。
2.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市、县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开展督促检查、协调联络、现场督查、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工作,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及时对相关市、县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牵头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督查,严格落实地方和部门责任。研究督办建议,形成共同推进、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4.协调解决落实《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重大问题。
协调推进组日常工作由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开展工作,协调解决落实《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相关问题,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三、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推进组
组 长:郑忠安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黄雅杭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蔡 琦 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长
谢 利 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 员: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落实《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部署、重大任务。
2.组织实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研究提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政策、决定、措施建议,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研究审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
5.协调解决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问题。
6.督促有关处室、厅属单位认真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
7.组织开展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课题调研。
8.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调推进组日常工作由污染防治处负责,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问题,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四、环保厅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组
组 长:鲁国会 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
副组长:杨金生 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成 员:徐 龙 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主任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尚 静 自治区环保厅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胡杰清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重大任务。
2.研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策、决定、措施建议。
3.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
4.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
5.督促有关处室、厅属单位认真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
6.组织开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课题调研。
7.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调推进组日常工作由自然生态保护处负责,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五、环保厅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推进组
组 长:蔡 琦 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长
副组长:强小媛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谢 利 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 员: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杨金生 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尚 静 自治区环保厅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贯彻水污染防治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落实《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涉及水污染防治重要部署、重大任务。
2.研究提出全区水污染防治重大政策、决定、措施建议,督促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
3.研究审定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
4.协调解决全区水污染防治重大问题。
5.督促推进有关处室、厅属单位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全区水污染防治重大课题调研。
7.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调推进组日常工作由污染防治处负责,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问题,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六、环保厅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推进组
组 长:蔡 琦 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长
副组长: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尚 静 自治区环保厅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贯彻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落实《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要部署、重大任务。
2.研究提出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大政策、决定、措施建议,督促落实污染防治工作。
3.研究审定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
4.协调解决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大问题。
5.督促有关处室、厅属单位认真履行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大课题调研。
7.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调推进组日常工作由污染防治处负责,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固废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固废处置工作相关问题,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七、环保厅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组
组 长:强小媛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副组长:孔令彬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谢 利 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 员:徐 龙 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主任
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杨金生 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尚 静 自治区环保厅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罗存仁 自治区环保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玉祥 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胡杰清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环保部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全区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处室、厅属单位共同参与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4.研究提出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建议。
5.制定全区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6.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信息化重大课题研究。
7. 组织环保厅环境保护信息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平台建设。
8. 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调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开展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主 任:孔令彬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副主任: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张海军 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副主任
徐劲松 自治区环境执法局副局长
骆安胜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玉龙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田 毅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调研员
云 飞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正高工
樊 韬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郎勇设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监测室主任
王耀宗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助工
刘世阳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林启安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助工
卢兴刚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科员
八、环保厅政风行风建设协调推进组
组 长:蔡 琦 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长
副组长:强小媛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成 员:徐 龙 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主任
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杨发奎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
陈 宏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闫红秀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 军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杨金生 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尚 静 自治区环保厅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罗存仁 自治区环保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玉祥 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胡杰清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张 平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吴洪斌 自治区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自治区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协调推进组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风行风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厅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沟通,了解掌握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对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建议,发现问题不足,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3.与地方环保部门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指导地方环保部门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环保系统整体形象。
4.督促各处室、厅属单位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案件。
5.督办环保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厅党组交办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有关事项。
6.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调推进组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按协调推进组议定事项组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协调解决政风行风建设的相关问题,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督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