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81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1-09 11:44
名称 关于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11-09 11:44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报上。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2013年,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二级以上天数为251天,占总监测天数的68.8%,居西北省会城市首位;其他4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老标准)二级以上天数占总监测天数的比例平均达到91%2013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0.087mg/m3

一、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自治区政府于20141月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确定了到2017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的总目标。20142月,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政府与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4月,自治区政府决定继续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其中有3件涉及大气污染治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先后制定印发了《环境保护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调整我区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公安厅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施方案》、《自治区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3-2017年)》,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2.严格环保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环保标准要求,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和焦炭、铁合金电石等新增产能项目,并对现有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通过延伸产业链、改造工艺等措施,到2017年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立并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总量前置制度,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禁新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产能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明确在城市主导风向禁止新建涉及废气排放的重污染项目,银川市、宁东基地火电、石化、化工和水泥等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了《自治区火电厂降氮脱硝及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宁夏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规划》,对2014年国家和自治区43项脱硫、脱硝重点减排工程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目前,全区统调火电企业4416134MW机组全部取消脱硫烟气旁路,取消旁路和脱硫设施增容改造总投资达到2.25亿元;完成了2812270MW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占统调火电企业总装机的76.05%,投资13.46亿元;全区企业自备电厂共完成29651MW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占全区自备电厂总装机的57.21%;水泥行业完成脱硝工程建设的生产线占全区水泥总生产规模的42%,其它生产线在2014年内将全部完成脱硝工程建设。银川市还制定实施了《银川市2013年“蓝天工程”计划实施方案》,对长期任务和年度目标进行细化,将燃煤锅炉治理、工业废气治理、城市扬尘防控、机动车排气治理等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和责任部门,逐步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石嘴山市继续加强煤炭市场扬尘治理,制定了《石嘴山市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冲刺攻坚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并要求煤炭集中区以外的煤炭加工企业搬迁实施搬迁改造,目前正在进行搬迁宣传动员工作。

4.严格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全区地级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两年来安排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2700万元对银川市“蓝天工程”、石嘴山市煤炭市场整治予以支持。银川市依据城市功能区划,扩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150余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面区占建成区超过90%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拆除并网、清洁能源改造,2013年拆除燃煤锅炉75台,实现集中供热并网6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同时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3年完成康居工程等71万平米建筑节能改造。石嘴山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全面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全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计划(第一批),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年内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5.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按照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要求,完成了全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新建、续延申请审核和现场验收,对全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整治和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目前各地级市已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全覆盖。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银川市严格执行国标准,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过户手续;联合交警分局开展机动车上路专项检查30次,检查车辆5650余辆,并限期治理150辆。石嘴山市环保局印发了《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的通知》(石环通字201415号),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交通部门制定了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的年度计划,下发《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系统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营运车辆的管理。

6.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首府银川市完成环境空气PM2.5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同时,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对PM2.5监测高度关注的新情况,提前筹划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4PM2.5监测能力建设,争取环境保护部973万元资金支持,于20138月份对全区5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提前2年实现地级城市PM2.5监测全覆盖。20141月,5个地级市全部向社会发布了PM2.5监测信息。同时,积极建设覆盖重点县、工业园区、商务区等的环境空气监测网,2014年底前将建成重点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7个,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监测站4个,银川阅海湾商务区和滨河新区环境空气监测站3个。

7.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42月,修订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近期自治区政府将印发并向社会公布。该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措施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相应限产企业名单,机动车和扬尘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也相继制订了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学校停课等应急实施方案。

8.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自治区科技厅完成了“宁夏灰霾天气变化及气候特征研究”、“宁夏灰霾天气大气环流及其天气形势研究”、“银川市灰霾天气污染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宁夏灰霾天气预报服务业务平台建设”4个专题研究。该研究成果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空气质量预报提供了关键预报手段和工具,已应用于气象预测业务,提升了宁夏空气质量预测能力,实现了灰霾天气预警预报服务功能。银川市启动了大气细颗粒物(PM2.5)构成分析课题研究,将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预计20148月完成。

9.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与督查。为了确保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污染防治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调度办法》和《全区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方案》。20144月份起,各地级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每月报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促进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力度,截止20143月底,自治区、市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4379人次,检查建筑工地246处、餐饮企业1026家、重点企业600多家,对城市建成区供热企业脱硫脱硝及煤场、渣场防尘等进行突击检查,对煤质不符合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1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高限处罚。20143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全区各地、相关部门落实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宁东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情况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对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加快了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的进度。

10.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全区各级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我区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目标、重要举措和进展成效,发布《宁夏环境新闻通报》22期,其中8期为大气污染防治内容8家中央驻宁媒体和10家区内媒体共同策划选题,对《行动计划》进行全方位新闻宣传。《行动计划》发布以来,共在平面媒体刊登新闻报道30余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宣传报道10余条,在网络上宣传报道20余条,其中,《宁夏<行动计划>重拳整治大气污染》、《宁夏“大气十条”出台:明确10项重点任务、46条重点措施》等稿件刊登在主要媒体显要位置,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编印《公众防护PM2.5科普宣传册》协调《灰霾防控与城市生活》等环保影片,启动“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宣传教育工程,打造环境宣传教育示范点,在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全区1000余个环保宣传栏作用,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组织高校环保志愿者以演讲比赛、知识讲座等形式,面向公众开展环境宣教活动。银川市2013年,先后开展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护卫银川蓝天”和“地球一小时”熄灯等活动,广泛动员公众践行低碳、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提高了市民环保意识,增强了市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

二、问题与困难

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的工作情况看,我区面临的问题主要是:

(一)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体系不完备,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关基础统计数据缺乏。

(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不完善,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三)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财政投入少,重点工程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编制燃煤锅炉台账及淘汰拆除清单并组织落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二是全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及煤化工行业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是强化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监管。加强市区内道路扬尘、堆场扬尘以及秸秆焚烧的控制和环境监管

四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五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提前一年完成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六是推行清洁生产。发布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及企业名单,组织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七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火电、水泥、生物发酵、石化、煤化工等重点产业发展的布局、结构与规模。在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禁止新建涉及大气重污染项目。对布局不合理的重污染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制定年度搬迁改造方案。

八是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完善重点行业在线监测体系,组织开展4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并且建立环保、公安部门案件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九是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设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全区5个地级市全面发布细颗粒物(PM2.5)监测数据。开展大气污染源分析研究。

四、有关建议

(一)宁夏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少且主要以中央转移支付为主,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方面严重缺乏,建议国家加大对宁夏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基础工作的培训力度,在环境监测、排放标准、台账建立、统计核算等方面对地方环境保护工作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