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86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20-05-28 13:31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0-05-28 13:31 |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实施办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特制定2013—2017年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针对环境保护任务重、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大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不断探索建设加强环保部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惩戒机制、预防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为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建设美丽宁夏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目标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推进环保系统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建立形成符合环保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实施办法》的领导,决定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实施办法》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喜清江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郑忠安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黄雅杭 党组成员、副厅长
蔡 琦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强小媛 党组成员、副厅长
孔令彬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鲁国会 巡视员
刘粟民 副巡视员
谢 利 副巡视员
成 员:徐 龙 办公室主任
吴树平 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杨发奎 科技标准处处长
陈 宏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闫红秀 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 军 污染防治处处长
杨金生 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尚 静 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罗存仁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天寿 纪检监察室主任
虢 鹏 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丁福贵 环境监测站站长
胡杰清 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张 平 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吴洪斌 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童云峰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
解 仁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徐国庆 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
张 涛 鼎兴环境评估咨询中心董事
聂惠军 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
丁少辉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三、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
(一)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管用的长效机制
1.加强对党的建设的统一领导,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厅党组向自治区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2.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3.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4.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按照环保厅制定的《实施细则》,抓好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文风会风、公务接待、评比表彰和会员卡清理,坚决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委
5.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执纪监督。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6.聚焦环境保护厅“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7.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接触群众机制,制定出台环境保护政策要充分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和“三同”锻炼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8.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公正执法、政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9. 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做到“三个决不允许”。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10.严格执行党的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和《三年期预算规划编制实施意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牵头单位:规财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直属单位
(二)严肃查办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完善严厉的惩戒机制
11.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纪条规和环保厅党组重要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有关处室
12.严肃查办环境行政审批、环境评审、环境执法、固废管理、农村环境整治经费使用和科研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案件,确保环保行政权力正确使用。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有关处室
13.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正风肃纪,整治环境监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等问题。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环境保护执法局、核与辐射安全局、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14.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纠正违规干扰监测数据等问题,保证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牵头单位:环境监测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监察室、环境监测中心站、核与辐射安全局
15.开展重大环保科研课题和重大环保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杜绝钱物攻关、骗取资金、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
牵头单位:科技标准处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16.巩固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推动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确保环评审批的客观公正。
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处
配合单位: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鼎兴环境评估咨询中心、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17.整治环保系统公职人员通过参加环保业务评审、验收等工作,违规收取评审费、咨询费、专家费,变相收受礼金等问题。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处、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鼎兴环境评估咨询中心、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18.加强国控区控重点排污企业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市、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执法局、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配合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污染防治处
(三)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
19.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环保诉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健全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强化“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环境信访平台建设,加大对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整改督办力度。
牵头单位:环境执法局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和分析排查制度,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及时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有关处室
21.下大力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针对环境信访问题专门成立环境保护信访联席会议小组,充分发挥小组职能,解决环境信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把信访投诉作为日常监管的有效抓手,尽可能地实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处理到位”。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有效的预防机制
2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三个自信”。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厅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厅机关每年组织党风廉政教育月,直属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3.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及有关业务培训计划安排中,使干部提职晋级都能得到廉政思想教育。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4.开展具有环保特色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和展示活动,充分利用视频、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建立完善有力的监督机制
25.制定《自治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
牵头单位:污染防治处
配合单位: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6.深化污染物排放管理,加快推进《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立法,加大已有企业规范排污许可试点范围和力度,完善规范新建项目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排污标准和排污总量双指标管理。
牵头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配合单位:环境监测处、环境监测中心站
27.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治变相设置审批门槛、项目拆分报批等问题。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处、监测处、总量处、污防处、生态处、环境执法局、核与辐射安全局、固体危险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局
28.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认真落实《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规定》等制度。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四、加强领导,监督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环保厅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任务落实。按照《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对任务细化分解,认真组织实施。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发挥各协办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协办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大力协助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自治区党委将每年对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自治区环保厅贯彻落实《实施办法》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对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宣传,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至造成工作落空、出现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