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631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1-13 17:22
名称 关于2014年上半年重点环保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11-13 17:22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厅党组的安排部署,2014年6月25至30日,由孔令彬总工程师、强小媛副厅长分别带队,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围绕职能目标任务、“三个环保行动计划”、环保工作要点、10件环保实事、42项重点环保任务,领导批示及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厅长专题会议定事项和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机关12个处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沙管局因时间原因还没有安排)上半年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处室和单位对全年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对承担的任务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千方百计予以推进。总的来看,大部分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10件环保实事落实情况。10件环保实事全面展开,其中实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工程、实施环境执法铸盾亮剑工程、实施沙湖湿地保护工程、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实施宣传教育工程等实事办理进度较快,其它也正在抓紧落实中。

(二)“三个环保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有关处室、单位对承担的任务制定了落实计划和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责任。特别是宁东环保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废气、废渣整治工程、环境风险整治工作进度较快;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任务分工方案确定的12各方面47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具体,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工业和燃煤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大气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工作进展较好。

(三)全区环保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工作要点确定的五项改革和十项重大任务的49项具体任务全面展开,其中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减排工程目标责任分解和督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环境保护基础性研究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四)42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42项任务正在积极落实。与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与水利和气象部门加强环保合作、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污染防治规划计划进展情况调度、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等工作推进较快,落实十分有力,其他任务也扎实推进,能够全面完成。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各处室和单位都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反腐倡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较好地落实了“一岗双责”责任制,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执法局向34家企业送达了《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监测站制定了《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实施方案》。

(六)其他事项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共收到省部级领导批示45件,办结回复40件,占88.9%;正在办理5件,占11.1%。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厅长专题会共议定事项103项,已落实99项,占96.1%;正在办理4项,占3.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宁东环保行动计划确定的个别重点工程进度滞后。废水治理是宁东环保行动计划的重点,目前高盐水海藻养殖综合利用工程还在选址阶段,南湖中水处理厂才完成地勘和项目建议书批复,两大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下半年工期较短,如不加快建设进度,必将影响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切实加强。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项目、技术和责任支撑,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合力尚未形成,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难度较大。目前,自治区政府和各市的目标责任书尚未签订。

(三)污染减排工作仍需加大部门协同配合力度。绿色电力调度办法至今尚未出台,影响电厂减排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受资金影响进度缓慢。目前,各地正在按照环保厅的安排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于环保部专项资金尚未下达,该项工作进展缓慢。受下半年有效施工期的制约,如资金不能尽快到位,将影响到两件环保实事的完成及效能目标考核结果。

(五)三类射线装置审批权限下放后执行难度大。按照行政审批权改革要求,将三类射线装置审批权限下放到地级市后,由于地市没有相应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地市环保部门无法落实。

(六)国控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低。由于固原市33家国控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仅为3%,致使全区国控重点企业备案率为22%,与国家要求的100%备案率差距较大。

(七)部分具体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规定、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培训班计划、市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建立环保法庭等管理文件尚处于起草阶段。二是重点行业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受资金和政策等因素制约,推进难度大。三是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仍存在薄弱,重视的程度、推进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和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半年,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承担的工作任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变压力为动力,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踏实肯干的作风,加强部门协作,争取各方支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对工作任务要精细化管理。各处室、单位要对照环保实事、工作要点、三个环保行动计划、领导批示、各类会议的安排部署,对承担的任务“拉条挂账”,分解责任,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实行逐条销号式管理。主要负责人要对承担的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定期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快重点工作进度。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突出亮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千方百计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一些进展缓慢的工作或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跟踪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协调,带头抓好任务落实。配合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配合,切实落实承担的工作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环保厅八个协调工作组在推进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半年要围绕承担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个环保行动计划落实、固废危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定期听取和研究重点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四)认真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各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督促和配合宁东基地管委会尽快开工建设两大废水整治工程,力争按期完成任务。要密切跟踪环保部投资计划工作,争取农村环保资金尽快到位,抓紧启动农村环保项目建设,确保环保实事不受到影响。要进一步督查固原市抓紧国控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对重点行业环境影响后评估、三类射线装置审批权限下放等问题,相关处室、单位拿出具体意见,报厅党组审定。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管理。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反思,查找不足,真正把党建工作提到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主要负责人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强化工作人员平常考核,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工作纪律。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扎实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要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切实督促市县环保部门严格落实各级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的要求,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追责的要追责,充分发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网络的作用。

  

  

  


附件:  

2014年积极推进的42项环保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

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1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实施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时限要求,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督促各处室、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和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予以公开,并按照申请人(单位)的要求,及时答复了3项依申请公开信息。

2

扎实推进信息调研和政务督查工作

办公室

对环保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及时安排、按时上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环保部报送了关于环保产业发展、“三个环保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综合信息。截止目前,共编发《宁夏环境信息》15期,信息304条,《宁夏环境专报信息》105期,多篇反映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的信息被环保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排名继续保持在考前水平。把力推三个环保行动计划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和人大环资委、政协人资委开展环保重点任务督查或执法督查。开展了季度和半年督查,形成了督查通报,查漏补缺、推进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

加强扶贫帮困工作

固管局

及时调整厅系统干部“下基层”点位和人员分组,7个小组分别深入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开展“三同”实践活动,进行春耕准备和优势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扎实开展帮扶活动,积极落实定点帮扶考核细则。

4

编制《宁夏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规划》

规财处

已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先在厅系统内征求意见后再征求相关厅局意见建议,争取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5

编制《宁夏环境功能区划》

规财处

《区划》大纲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6

加快地方环境立法进程

法规处

《<条例>草案》已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协助区法制办完成了立法调研、会签。同时协助自治区人大也已完成了对《<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7月上旬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条例>(草案)》七月下旬自治区人大进行一审,九月份进行二审。已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条例》起草工作。

7

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管理

法规处

完成了《宁夏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初稿。

8

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

法规处

组织召开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工作思路。 “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三个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宁东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推进落实情况、全区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介绍了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宣传活动安排情况。中央驻宁主要新闻媒体、香港驻宁主要新闻媒体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记者,以及自治区人大、政协部分代表委员和环保志愿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9

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

科技处

《意见》已形成,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请厅党组会议研究,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10

制定《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科技工作的意见》

科技处

《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科技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形成,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请厅党组研究。

11

制定三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科技处

《宁东基地煤化工企业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了调研、评估,下达了立项批复,招投标,制定了工作方案,国家标准所研制。

12

加强减排工程建设

总量处

签订了2014年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对国家和自治区2014年要求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予以公告。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对各市及宁东管委会2014年上半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及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2014年上半年,全区电力行业脱硝总投资达到14亿元,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总投资近1亿元以上,是近年来同比减排工程建设投入最多的。涉水方面,全区今年在建污水处理厂4座,处理能力/日。全区已建成再生水厂10座,处理能力27./日,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13

建立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总量处

一是起草了《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列入了自治区人大2014年立法计划,预计2014年8月上第一次会议。二是完成了自治区及五市、宁东基地大气环境容量研究,水环境容量测算正在按计划推进。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中宁县为试点,正在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体系。三是在已开展多个重点排污行业调查分析基础上,启动了我区八个重点排污行业的全口径后评估工作,《宁东基地核心区已投产项目环境保护后评估工作大纲》也已通过专家评审。四是对2013年度全区所有发电企业的装机容量、脱硫投运率等进行检查。制定起草《自治区绿色电力调度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力争年底前联合发文后实施。五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预算管理(省级)试点方案已报环保部,按自治区政府工作安排,力争年内以政府规章发布实施《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办法。六是自治区政府已将《宁夏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方案》报国家有关部委,待批准后实施。

14

创新污染减排工作机制

总量处

协调环保部召开了《宁夏大气容量测算》专家评审会议及《黄河干流宁夏段水环境承载力及宁夏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研究》课题咨询会。启动了我区八个重点排污行业的全口径后评估工作,重点在宁东和银川市进行。已完成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后评估试点企业的方案评审。

15

推进规划环评,优化产业布局

环评处

1、初步建立了全区园区规划环评管理清单;

2、积极跟踪服务重点规划环评,协调环保部审查通过了宁东煤电基地规划环评报告书,提出优化外送电电厂布局。

16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制定《宁夏投资项目环保指南》

环评处

1、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总量前置制度的通知》,明确总量前置、特别排放限制要求等;

2、起草制订了《自治区环保厅重大项目环评集体审查审批制度(征求意见稿)》,完善项目环评审查审批部门参与机制和审批责任制度,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和审查审批;

3、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4、起草制定了《宁夏投资项目环保指南》(征求意见稿)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强化项目建设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17

简政放权,优化环评审批管理

环评处

1、主动联系环保部、自治区发改委和经信委,及时掌握相关审批制度改革和下放审批权限情况,着手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待环保部《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名录》修订稿正式出台后,即修订出台我区的2014年分级审批规定;

2、起草制定了《环保厅优化环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18

强化环评文件质量和环评市场监管

环评处

评估中心

1、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全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宁环发〔2013〕169号),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对受理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及相关环评机构管理进行考核并通报了一季度考核项目情况,待通报二季度考核,促进环评质量提高。

2、通知五市及宁东环保局上报上半年环评工作总结及落实环评信息公开、开展环评质量考核等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市县环保局加强环评工作管理。

19

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监测处

1月份制定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分工方案,组织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培训班,进行了一季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督查,建成了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对各地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市信息发布率逐步提高

20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

监测处

编制了全覆盖建设方案,并经专家会、厅党组会研究,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与自治区气象局进行了协商,签署了双方合作协议,将联合开展预报预警;同时启动《宁夏重点区域不利空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研究课题》。已编制了自治区环境预警、预报中心建设方案,并召开论证会,组织征求了环保部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专家意见,现正组织对建设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计划建设水环境项目监测井(点位)50个,已建成47个,进入监测预警试运行阶段。举办了企业自行监测、应急监测、重金属监测等专业技术培训班,对宁东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了持证上岗考核,每月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月报,召开了一季度环境质量分析会;开展了一季度监督性监测。

21

加强环境监测基础工作

监测处

地表水环境容量研究和地下水功能区划研究工作顺利推进;银川市PM2.5源解析工作于2013年下半年启动,现已完成4个阶段的采样工作,正在进行数据分析研究,能够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起草了《宁夏回族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组织修改;启动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和《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规范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22

与水利部门加强水环境保护合作

污防处

1、参加了由自治区水利厅牵头组织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

2、与水利厅进一步深化联防联治工作协议,在建立水环境管理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会商了宁夏节水型社会省级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事宜,商讨制定水环境管理资源共享等相关配合内容。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水污染信息统计制度和共享机制,搞好水域纳污能力和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衔接,按照水环境质量目标,加强水环境质量考核,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3、联合水利厅共同印发了《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对全面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建立完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调查、全区2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防护隔离设施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检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目前正在共同起草工作信息互通细化方案。

4、转发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通知》(环办函〔2014〕498号),拟于今年9月份,联合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水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

5、配合水利厅对典农河水污染情况调查并提出了治理意见建议。

23

建立银川市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合作机制

污防处

根据工作布置,积极与银川市协商,起草了银川市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合作协议。

24

明确各级环保责任

污防处

1、完成了五市政府一季度跨市界断面水质考核结果通报。

2、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与五市、宁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

3、正在进行“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4、制定了全区大气、流域、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进展情况调度办法,大气自4月6日开始每月上报调度表,流域、重金属每季度上报调动表,编发了两期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5、拟定《自治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初稿)》,下一步将根据新环保法及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25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分工

污防处

1、督促五市和宁东分别制定了各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

2、制定全区2014年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督查内容。

3、制定印发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工作内部分工方案。

4、督促五市和宁东分别编制各地《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5、开展宁夏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月调度工作。

6、编制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报请自治区政府印发。

7、编写《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经请示后上报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

8、向各地政府及全区环保系统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2014年度工作任务及职责,印发至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并抄送至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执行。

26

加强污染防治规划计划进展情况调度

污防处

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污染防治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调度办法》(宁环办发〔2014〕32号),大气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各市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自4月6日开始每月上报调度表,各地级市环保局已上报了第一季度流域、重金属调度表,编发了两期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27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生态处

出台《自治区环保厅支持吴忠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意见》,签订了《合作协议》。对青铜峡市、隆德县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县进行验收并命名,彭阳县、利通区、永宁县、大武口区已编制创建规划,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指导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盐池、彭阳两县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其它6县区已陆续启动;对试点示范工作的跟踪研究,5月份,召开了南部山区、中部干旱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推进会,通报了2014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情况,交流试点县的好做法好经验。

28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建设

生态处

制定了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举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培训班,对8县(区)生态环境质量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向环保部报送自查报告,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无人机核查。

29

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处

已下达今年第一批项目资金23291万元,主要对全区已明确的4个生态移民安置区,26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银川市、石嘴山市未整治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30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作机制

农村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方案草案已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已上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已起草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作机制》。《宁夏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31

开展“铸盾亮剑”系列环保专项行动

执法局

已经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银川周边地区重点生物发酵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春灌期间废水排放企业、全区建设项目、“绿色护考”6个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迅速反应;目前已完成4个,正在开展全区建设项目和“绿色护考”2个专项执法检查。

32

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执法局

已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区环境保护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宁环发〔2014〕77号)。计划在近期与公安厅召开一次联动执法联席会议。

33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执法局

正在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积极筹备开展网格化管理体系试点工作,推进环境执法精细化、效能化。继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34

加强环境应急风险防范工作

执法局

联合市、县级环境监察部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进行环境风险防范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与宁夏消防总队准备联合建立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双方签订了《关于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工作机制的协议》,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区环保与公安消防部门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督促各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保局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环境应急救援机制。督导国控重点企业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成功处置了吴忠市四氯乙烯罐车侧翻泄漏事件、中宁县余丁乡段槽罐车侧翻导致硫酸泄漏事件。

35

建立辐射环境分级监管机制

辐射局

已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提交了《关于委托核发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说明》,办公室已将此项职能下放意见向自治区编办作了说明。

36

加强省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辐射局

向环保部上报了前两个季度国控点监测数据,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77家,重点单位及重点辐射污染源检查24次;共收贮闲置和废旧放射源41枚,办理行政许可37件,对核技术利用重点监管单位抽查10次。培训班及监管工作会议正在积极筹备中。

37

加强环境新闻宣传

宣教中心

印发了《“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组织编印四类7种环保宣传资料12万册,选购环保手提袋1万2千个,环保铅笔2万支,印制环保宣传扑克2万副,协调环保部宣教中心刻录12部环保公益宣传片,对宣传栏规格和内容进行统一设计,准备了环保科普讲座课件。截至目前,全区各地已选定社区、企业、学校、村庄宣传点位400个,组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10余万册(份),委托广电总台新天地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放映环保电影300余场,安装环保宣传栏190个,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00余场,举行环保文艺演出30余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预计10月底全部完成任务。上半年新闻媒体共刊发(播)环境新闻报道610条(篇)。

38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

宣教中心

起草了《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示范点工作方案》,向各市、县发放了环保手册和环保宣传品,准备了宣讲课件,设制了展板宣传内容。

39

推进环境信息化

宣教中心

一是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智慧环保”建设规划》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方案》,已进入审批阶段。二是做好中心机房配电系统、空调、UPS、防火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工作,加强网络、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配合环保业务部门制作环保专题图件等,为环保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三是做好环保网站日常运行工作,网站上半年发布各类信息1300余条,网站日访问量3000余人次,受理转办网络投诉、咨询20余期。七月底完成新版网站整体建设工作。四是积极迎接自治区有关部门对环保信息化调研及检查,争取综合管理部门对我厅信息化工作的支持。

40

推进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

沙管局

一是建设完成了生物资源保存繁育示范区,平沙整地100亩,修建灌溉渠道,修建田间生产路,籽育种苗44亩,栽植和插芊各种苗木15万株;二是编制完成了300平米物种繁育智能温室大棚、150平米生态定位监测站、200平米种质资源库和100平米组培室的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正在准备阶段,计划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41

开展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大排查

固管局

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大排查工作,我局于4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目前排查工作已经结束,共排查危险废物企业8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市下发了通报。

  

  

  

督查中心

督促宁东核心区建成并联网运行24小时连续动态监控信息化平台。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推进速度快,灵州电厂完成脱硝项目土建工程,鸳鸯湖、马莲台、京能、国华、临河5家电厂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正在建设,青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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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落实《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督查中心

宁东分公司脱硫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麦垛山、双马2家煤矿完成20蒸吨燃煤锅炉炉外脱硫项目方案。投运了临河、宁东镇、庆华集团3个污水处理厂,马莲台电厂、宁鲁煤电废水深度处理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灵新、羊场湾煤矿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废水综合利用工程正在推进,宁东基地废水综合利用工程1#、2#废水调蓄池完成池底防水覆土,3池#完成防水工程量的50%,铺设管道。高盐水海藻养殖项目正在协调解决项目选址土地征用事宜。南湖中水处理厂完成设计规划及可研批复,正在对南湖堤坝进行加固。宁夏宝丰集团计划实施3.2万亩矿区生态整治和700万立方米生态湖及综合利用工程。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进展顺利,已完成整治27家、占44%,正在整治34家、占56%。固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制定了《固废规范化管理细则》;关闭了神华宁煤、京能宁东电厂、中铝马莲台电厂3家企业自建渣场,2号渣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3号综合渣场完成可研报告批复,引进11家工业固废利用企业,其中6家完成主体工程。环境风险防控有序展开,宁东管委会环保局与安监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组织企业开展4次环境应急演练。银川市环保局与安监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吴忠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监督5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报备。环境综合经济政策逐步得到落实,水利厅拟定了宁东基地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定额方案;经信委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物价局协调山东省对我区外送电脱硝电价给予每度0.01元的价格补贴;国税局对符合条件的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和即征即退5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