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339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4-11-13 17:50 |
名称 | : | 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生态乡镇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4-11-13 17:50 |
自治区农垦局办公室、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现就开展2014年国家级生态乡镇、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发〔2010〕75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宁环发〔2011〕28号)的有关规定开展创建工作。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必须符合达到自治区级生态乡镇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齐全,可参考附件3、4、5整理创建材料。
三、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自治区农垦局要组织专家对所辖县(市、区)、所属建制农场(队)申报的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预审查,并将推荐报告、申报材料(附光盘)于2014年5月10日前报自治区环保厅。如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 2014年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指标表
报送单位 | 生态乡镇 | 备注 |
银川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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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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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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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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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申报指标表
报送单位 | 生态乡镇 | 备注 |
银川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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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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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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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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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请报告
(一)申报表
(二)乡镇报县政府的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请示
附件:1、创建工作报告。2、创建技术报告。要有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各项指标基础数据来源等。3、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三)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请示的批复
二、基本条件情况
(四)创建机制完善
1、组织领导
2、制度建设
3、责任制落实
(五)创建基础扎实
1、达到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一年以上,自治区命名的生态乡镇文件复印件。
2、80%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村,市级环保局的命名文件或公示材料。
3、乡镇政府给县级人大或人民政府关于批复《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请示,县级人大或人民政府《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批复,《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文,规划要实施两年以上。
(六)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1、完成减排任务,环保政策得到落实,近三年无(Ⅲ)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2、保护生态环境,乡镇辖区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捕杀、销售、使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证明材料)
3、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国土部门证明材料)
4、无超载、过牧现象。(畜牧或封山禁牧部门证明)
(七)乡镇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控制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八)公众满意情况,乡镇环保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地市级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三、创建活动相关图片资料、光盘,创建典型做法材料。
四、其他要求。封皮淡绿色,×××市×××县(区)×××乡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中间布置乡镇特色图片,下部落款:×××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材料各部分之间用配图片的彩页隔开。
附件4. 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创建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请报告
(一)申报表
(二)乡镇报县政府的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请示
(三)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请示的批复
(四)创建工作报告
(五)创建技术报告,要有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各项指标基础数据来源等。
(六)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情况
(七)创建机制完善
1、组织领导
2、制度建设
3、责任制落实
(八)创建基础扎实
1、50%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村,有市级环保局的命名文件或公示材料。
2、乡镇政府给县级人大或人民政府关于批复《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请示,县级人大或人民政府《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批复,《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文,规划要实施一年以上。
(九)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1、完成减排任务。环保政策得到落实,近三年无(Ⅲ)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2、保护生态环境。乡镇辖区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捕杀、销售、使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证明材料)
3、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国土部门证明材料)
4、无超载、过牧现象。(畜牧或封山禁牧部门证明材料)
(十)乡镇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控制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十一)公众满意情况,乡镇环保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地市级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三、创建活动相关图片资料、光盘,创建典型做法材料。
四、封皮淡绿色,×××市×××县(区)×××乡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中间布置乡镇特色图片,下部落款:×××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材料各部分之间用配图片的彩页隔开。
附件5. 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请报告
(一)申报表
(二)乡镇报县人民政府的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请示
(三)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请示的批复
(四)创建工作报告
(五)创建技术报告,要有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各项指标基础数据来源等。
(六)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情况
(四)制定《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复实施,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1、组织领导,制度建设。
2、乡镇政府给县级人大或人民政府关于批复《生态村建设规划》的请示,县级人大或人民政府《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复,《生态村建设规划》全文。规划要实施两年以上,县级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生态村建设规划》报告,抄送市级环保部门。
3、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4、按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基本条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村企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布局合理;工厂、养殖区与住宅区有明显的隔离带。(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六)产业和环保政策执行情况
1、环保政策执行、近3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和严重的生态破坏事件;近三年未受到设区市级以上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无环境问题媒体曝光、无环境群体事件。(市级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2、生态环境保护,按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基本条件3要求准备资料。(林业部门证明材料)
(七)保护环境村规民约执行、环保宣传教育等情况,按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基本条件4要求准备资料。
三、创建活动相关图片资料、光盘,创建典型做法材料。
四、封皮淡绿色,×××市×××县(区)×××乡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材料,中间布置村特色图片,下部落款:×××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材料各部分之间用配图片的彩页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