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60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6-29 16:04
名称 关于举办第九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暨第一期核安全文化宣贯讲座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函[2014]33号 成文日期 2015-06-29 16: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内容

1、序号:162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4110

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第九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暨第一期核安全文化宣贯讲座的通知

5、内容描述:举办第九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暨第一期核安全文化宣贯讲座通知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4]33号

7、信息类别: 服务类

8、产生日期:2014.10.28

9、公开形式:网上公开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各核技术利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使核与辐射安全从业者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忧患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核与辐射从业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强化我区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我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于2014年11月12日至13日在银川市举办全区第九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暨第一期核安全文化宣贯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11月12-13日,11月11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长相忆宾馆,地址:银川市玉皇阁北街120号(湖滨街与玉皇阁北街交叉路口)。

二、培训内容

(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法规制度;

(二)核技术应用在医学领域的辐射防护;

(三)辐射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

(四)核安全文化宣讲;

(五)电离辐射工业应用的安全防护。

三、培训对象

(一)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分管负责人及201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确定的辐射安全监管员。

(二)自治区境内所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包括异地探伤企业持证单位)的相关业务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三)从事核与辐射工作待上岗工作人员。

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者,颁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并作为核技术利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不收任何培训费。

(二)请各单位务必将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回执于11月10日12:00前通过传真或邮件报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凡未按要求履行报名手续、不按时报到的不予培训。

(三)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