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61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2-04 16:01
名称 关于9月份全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文号 宁环办函[2014]31号 成文日期 2014-12-04 16:01

 

1、序号:160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4108

4、信息名称:关于9月份全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5、内容描述:9月份全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4]31号

7、信息类别: 服务类

8、产生日期:2014.10.21

9、公开形式:网上公开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计划的通知》(宁环发〔2014〕5号)要求,现将各地9月份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位

国 控

企业数

公开内容

企业基本

信息公开

自行监测方案公开

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

公开企业数

公开率

区管电厂

15

14

11

14

93%

银川市

38

38

35

35

92%

石嘴山市

23

23

15

16

70%

吴忠市

33

33

33

18

55%

固原市

33

33

23

5

15%

中卫市

25

25

23

16

64%

宁东

12

11

11

11

92%

合计

179

177

151

115

64%

备注:本表统计的是在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数据的企业,没有去除不可控企业、季节性生产企业等。

二、存在问题

从环保部和自治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情况来看,9月份全区及各市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率较8月份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石嘴山、中卫、吴忠市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基本信息、监测方案未公开或内容不完整;二是部分企业调度系统填报的监测指标数量少于方案要求;三是部分企业网站公开平台与调度软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实施细则》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年底环境保护部将对各地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总量减排考核直接挂钩,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第四季度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率达到80%以上。

(二)要挖掘潜力,对辖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尽快完成安装、验收并联网,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开展手工监测,对没有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项目开展手工监测。

(三)固原、中卫市要切实督促辖区季节性生产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吴忠市要督促辖区重金属企业尽快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四)督促辖区企业做好在线监控设备现场端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巡检、运维等管理制度,完善巡检、运维的记录台账,做好定期校零校标等。

(五)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调度管理系统按要求报送上月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调度结果,并确保调度结果与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数据的一致性;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调度结果。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