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539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2-15 15:37
名称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全区黄河干流跨市界断面积 黄河支流出境断面及主要排水沟入黄河口水质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号 宁环函[2014]392号 成文日期 2014-12-15 15:37

1、序号:168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4114

4、信息名称: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全区黄河干流跨市界断面积 黄河支流出境断面及主要排水沟入黄河口水质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5、内容描述:2014年第三季度全区黄河干流跨市界断面积 黄河支流出境断面及主要排水沟入黄河口水质目标考核情况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4]392号

7、信息类别: 服务类

8、产生日期:2014.10.28

9、公开形式:网上公开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跨行政区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宁夏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细则》(宁政办发〔2013〕4号)规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2014年第三季度我区黄河干流跨市界断面、黄河支流出境断面及主要排水沟入黄口水质达标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质情况

(一)黄河干流。黄河干流宁夏段总体保持Ⅲ类良好水质。实施考核的4个跨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25%,Ⅲ类水质断面占75%。黄河吴忠市出境叶盛公路桥断面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监测浓度下降,水质类别保持Ⅱ类水质目标;银川市出境平罗黄河桥断面和石嘴山市出境宁蒙交界麻黄沟断面水质保持Ⅲ类水质目标,无明显变化。总体上看,黄河宁夏段出境断面水质较入境断面降低了1个类别,主要原因是麻黄沟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指标挥发酚、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与入境断面相比分别上升了214个百分点、95.2个百分点、29.2个百分点和52.4个百分点。

(二)黄河支流。黄河支流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监测考核的6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33.3%,Ⅳ~Ⅴ类占66.7%。其中,葫芦河出境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与上年同期相比,清水河泉眼山断面和泾河弹筝峡断面水质由Ⅲ类提高为Ⅱ类,水质均有所好转;清水河三营断面水质由Ⅳ类降为Ⅴ类,水质下降;其余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

(三)主要排水沟。全区监测的11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其中Ⅳ~Ⅴ类水质断面占27.3%,劣Ⅴ类占72.7%。吴忠市清水沟和中卫市第一排水沟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与上年同期相比,11条排水沟主要监测指标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季均浓度分别上升了19.5个百分点、13.9个百分点,总磷季均浓度下降了13.7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三季度,我区黄河干流跨市界断面、黄河支流出境断面水质总体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但重点支流葫芦河及银新干沟、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中干沟、灵武东沟、三二支沟、第三(五)排水沟、南干沟等主要排水沟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目前已进入第四季度,距年底还有2个多月时间,要完成全年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仍存在一定难度。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积极落实各项水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质监测数据的研判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污水排放,加强排水沟环境整治,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固原市应切实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环境监管,积极推进污染治理,确保马铃薯淀粉加工生产废水不直接排入水库及河流,确保葫芦河出境断面水质改善。

附表:2014年3季度全区各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表(另存)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