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53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2 09:16
名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23号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5]201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09:16

1、序号:136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18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23号协办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23号协办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01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6.25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就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设施维护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2008年以来,国家大力实施“以奖促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治区环保厅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试点示范项目为契机,创新思路,抢抓机遇,早起步、快行动、求实效,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0年和2013年,先后被环保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和全国2个拉网式全覆盖试点省区之一。2008—2014年,累计投入资金1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21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4.69亿元),对全区2169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农村集中式水源地432处,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37座、集污管网1539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点)与填埋场304座,购建垃圾箱(池)20.8万多个,发放垃圾收转运车10517辆。试点地区农村环境面貌大为改善,示范效应逐步凸显,全区350余万农村人口从中受益。

2015年,计划投入4亿元(第一批2.029亿项目批复已下达),对剩余的262个行政村、各县(市、区)美丽村庄、部分中心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小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覆盖人口约43万人。届时,全区2362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比例达到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中合格率不低于85%、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5%、生活垃圾处理率不低于65%、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更加整洁、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

针对一些县区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经费投入不足,致使部分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不好等问题,2014年以来,自治区环保厅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积极督导各市、县(区)对近年来实施的农村环保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同时由下而上逐级对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进行自查自评,对资金到位、使用、支出、绩效等进行综合打分评价,促进农村环保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二是积极督导整改。督促有关市、县(区)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一些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好问题,市、县(区)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分批组织对乡镇分管环保工作人员、村庄环保设施管理人员进行了运行规程和操作方法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设施工艺路线、操作方法、设计质量指标等相关要求,确保他们会操作、会管理。二是加大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经费投入,保证设施作用有效发挥。目前,各县区都不同程度地划拨了一些保障设施运行管护经费200-600万元不等,使一些运行不畅的设施基本恢复正常运行。三是在确保今年完成行政村全覆盖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安排,加大资金投入,对确实困难的农户入户管网、破损及原覆盖不足的垃圾箱进行更换、完善;平罗县、利通区、灵武市、沙坡头区等一些乡镇积极做好群众工作,使农户自觉配合接入进户管网。四是有关县区组织对损毁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等进行了修复完善。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自治区环保厅会同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起草了《宁夏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与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自治区政府政策研究室沟通,并充分征求了市、县(区)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该《办法》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8月4日下发(宁政办发〔2014〕167号),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将设施运行管理经费(含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保洁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配合乡(镇)做好管理工作,并落实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制等。银川市、青铜峡市等市、县(区)也相继制定了农村环境保护的条例、办法、制度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不善、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跟踪关注并积极督办《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农村环境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