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06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03-11 10:07 |
名称 | : | 关于报送宁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回收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核查情况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4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03-11 10:07 |
1、序号:29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26
4、信息名称:关于报送宁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回收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核查情况的函
5、内容描述:报送宁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回收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核查情况通知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49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2.1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财政厅
14:信息内容: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调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回收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情况的函》(环办函〔2015〕112号)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回收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结果报上。
附件1: 宁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回收
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核查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是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十二五”处理发展规划》的企业,位于宁夏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实验区 D 区,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资金30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3年4月,企业取得银川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核定年处理能力44.64万台/年。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综〔2013〕109号),该企业被纳入第三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名单。
2014年废电视机拆解处理情况表(单位:台)
季度 |
拆解天数 |
实际拆解量 |
申报补贴量 |
核定拆解量 |
不规范扣除量 |
1 |
58 |
37837 |
35828 |
35513 |
315 |
2 |
76 |
75574 |
74718 |
74718 |
0 |
3 |
54 |
44528 |
44115 |
44025 |
90 |
4 |
6 |
3355 |
3328 |
3322 |
6 |
合计 |
194 |
161294 |
157989 |
157578 |
411 |
2014年1、2季度12-17寸废电视机拆解处理情况
型号 |
拆解天数 |
数量(台) |
黑白12寸 |
7 |
3273 |
黑白14寸 |
8 |
2851 |
黑白17寸 |
12 |
3296 |
彩色14寸 |
12 |
9916 |
彩色18寸 |
31 |
28188 |
合计 |
70 |
47504 |
二、高度重视、认真核查
(一)开展仿制电视机辨认培训。2015年2月3日,对核查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一线拆解工人进行仿制电视机培训。培训从仿制电视机的外壳、偏转线圈、线路板、拆解时间方面等与真电视机的不同进行讲解,使审核人员掌握核查要点,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同时要求企业在拆解处理废电视机过程中严格自查,从源头杜绝拆解处置仿制废电视的行为。
(二)公示企业自查报告。2015年1月26日,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公示了企业自查报告,公示期间未接到举报企业拆解处理仿制废电视机的电话或信件。
(三)认真核查。核查工作人员在审阅了企业自查报告、了解处理企业自查组织方式和结果后,重点对企业拆解处理12寸(无12寸以下)、14寸、17寸、18寸废黑白或彩色电视机时日进行随机抽查:第1季度23天抽查4天,抽查率达到17.4%;第2季度47天抽查6天,抽查率达到12.8%,抽查率符合环境保护部要求的2014年第1、2季度各抽取不少于10%的要求。抽查日内对废电视机入厂、入库、上料口、人工拆解工位全过程核查(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核查结果
经核查确认,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无回收拆解仿制废电视机的行为。
附件2:2014年第1、2季度废电视机拆解抽查情况表(另存)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