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56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04-29 17:54 |
名称 | : | 关于抓紧解决灵武市永宏工贸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办函[2015]24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04-29 17:54 |
1、序号:67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62
4、信息名称:关于抓紧解决灵武市永宏工贸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函
5、内容描述:解决灵武市永宏工贸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存在突出环境问题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5]24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3.24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5〕24号)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一督查组于2015年3月20日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灵武市永宏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北角堆有新拆解未粉碎的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壳和用编织袋包装的已粉碎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壳共计约4吨左右;厂区内一处场地堆有约2吨的废铅酸蓄电池的铅板;厂区内有烧结机、鼓风炉、水池等粗铅冶炼生产设施;厂区北边堆有约15000吨水渣;厂区内标识为货运物流的封闭棚内新建有回转窑、U形管等进行氧化锌生产的设施,检查当天处于生产状态,且已生产氧化锌约12吨左右。
二、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在厂区西面一个用铁皮遮掩的棚内建有烧结机、鼓风炉等粗铅冶炼设施,设施周围堆放有焦炭、铅矿石,棚内还存有大量的烧结块;在厂区西北角露天堆存大量的水渣、石膏等废物;在一个水泥池内存有大量的废铅酸蓄电池的塑料壳。
请你局对以上两企业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附件:1.灵武市永宏工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照片(略)
2.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照片(略)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