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36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05-20 15:39 |
名称 | : | 关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55万吨芳烃改造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复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131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05-20 15:39 |
1、序号:82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75
4、信息名称:关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55万吨芳烃改造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复函
5、内容描述:对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55万吨芳烃改造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复函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131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5.11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55万吨芳烃联合装置改造项目烟尘及VOC排放量的申请》(宁鲁发〔2015〕24号)及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55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改造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意见》(吴环发〔2015〕6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吴忠市环境保护局意见,同意你公司芳烃改造项目所需9.6吨/年烟尘排放量由吴忠市金牛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煤改气项目削减总量133吨/年控制指标内调剂;VOC所需1.54吨/年排放量由吴忠市中石油加油站废气专项治理项目削减的总量指标内调剂。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