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09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6-24 17:16
名称 关于做好2015年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发[2015]40号 成文日期 2015-06-24 17:16

1、序号:97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90

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5年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5、内容描述:2015年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内容与要求

6、文件编号:宁环办发[2015]40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5.1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5日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为切实组织开展好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宣传活动,抓住有利时机,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气,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要高度重视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围绕环境日主题和我区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统筹部署,精心策划组织系列活动,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增强效果,突出主题。环境保护部确定2015年环境日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旨在传播“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要紧紧围绕环境日主题和环境教育宣传月策划实施宣传活动,加大宣传“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的理念,唱响绿色生活主旋律,让“践行绿色生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三、创新形式,扩大影响。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期间,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要积极策划组织影响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设计制作公众喜闻乐见的环境文化资料和宣传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进展情况,回应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大网络传播力度,充分发挥环保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各项宣传活动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讲究宣传艺术,追求传播效果。

四、形成合力,营造氛围。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要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把组织开展环境日宣传作为近期重要工作,要争取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同志参加环境日宣传活动,主动协调宣传、文明办、教育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活动影响力;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开展环境日宣传活动,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推进环保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五、总结经验,交流成果。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要及时总结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宣传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环境宣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将2015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于5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宣传活动中的经验成果于6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