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761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6-29 16:03
名称 关于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200MW级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1#2#机组延期试生产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试函[2015]23号 成文日期 2015-06-29 16:03

1、序号:106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93

4、信息名称:关于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200MW级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1#2#机组延期试生产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对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200MW级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1#2#机组延期试生产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试函[2015]23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5.1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200MW级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1#、2#机组试运行延期的申请》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规定(暂行)》(宁环发〔2014〕19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现场检查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试生产期间1#、2#机组由于设备故障停止试生产,经现场检查未完成检修,不具备延期试生产条件。

二、你公司和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再生水供水协议已过期,未签订新的协议。

鉴于以上情况,该项目目前不具备延期试生产条件。请抓紧按照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全部建成并具备延期试生产条件后再申请延期试生产。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