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87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9-11-25 15:22 |
名称 | : | 关于印发《2015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5]4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9-11-25 15:22 |
1、序号:99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92
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5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5、内容描述:2015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6、文件编号:宁环办发[2015]43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5.25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国有企业:
现将《2015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纪念“六·五”环境日,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2015年“六·五”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和《宁夏环境教育条例》有关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举办2015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世界环境日主题:可持续消费和生产。
中国环境日主题:践行绿色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30日。
三、宣传内容
以“六·五”环境日和环境教育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自治区确立的“美丽宁夏”奋斗目标、“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和“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重要理念,大力宣传我区“环境监管执法年”活动等环保重点工作及进展成效,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凝聚建设美丽宁夏广泛共识。
四、重点活动
(一)组织开展新《环境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制办等部门,利用《新消息报》、《法治新报》、宁夏环保网等媒体网站,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美丽宁夏”为主题,在全区开展《环境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时间安排: 6月2日刊载竞赛启示,6月30日截稿,7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责任单位: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二)组织开展“12369环保热线进社区”和“核安全文化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开展“12369环保热线进社区”和“核安全文化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台、环保投诉受理台、环保宣传展板、环保知识讲座、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等方式,深入社区进行宣传。(时间安排: 6月1日-7日,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核与辐射安全局,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三)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组织区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在宁夏人民会堂召开环境保护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2014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2015年上半年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时间安排:6月5日8:30—9:30,责任单位: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办公室,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四)组织举办“六·五”环境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自治区宣传咨询活动主会场设在银川市光明广场,同时在银川市主要商业广场、有关高校设立分会场,在银川市主要街道悬挂环保标语口号。各市、县(区)自行组织本辖区宣传咨询活动。
主会场主要内容:设环保宣传咨询台、环保投诉受理台,现场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和环保宣传品,接受公众咨询并受理环保投诉;开展环保图片展览,重点内容为环保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工作动态和环保科普知识;组织环保志愿者向市民发放环保调查问卷;协调宁夏广播电台进行现场直播;制作环保宣传短片,在环境日当天通过环保大蓬车和LED电子大屏循环播放;开展环保产品演示等。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国有企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均设立咨询台,各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国有企业结合业务工作制做2块宣传展板,统一放置(规格为宽1.2米×高2.4米亮光版背胶材质展板)。
主会场拟邀请领导: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孙贵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守志、自治区人大环资委主任刘学军、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马云海、自治区政协人资环委主任魏锡良等。
主会场参加单位: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环保志愿者,新闻媒体等。
(时间安排:6月5日8:30—11:00,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五)组织环保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利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等五部门搭建的“清凉宁夏”文艺演出平台,在银川市光明广场组织一场环保专场文艺演出,以文艺演出形式传播生态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时间安排:6月5日20:00—21:30,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六)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各级环保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在环境教育宣传月期间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机动车环保检测站、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受理现场、环境监测设施设备、重点环保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污水处理厂,电厂、水泥厂脱硫脱硝设施等)和环保能力建设项目,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时间安排:6月1日-30日,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厅环境监测处、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污染防治处,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七)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贯彻落实《宁夏环境教育条例》,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动员全区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环境教育宣传月期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环保意识。(时间安排:6月1日-30日,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五、其它安排
由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国有企业配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一)加大环境新闻报道力度。在环境教育宣传月期间,积极编发《环境新闻通稿》,及时向区内各主要新闻媒体通报宣传月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同时,主动协调新闻媒体有序参加各项活动,积极协调专题采访,适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在宁夏环保网站编发环境信息,转载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播发的环保新闻。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当地媒体开展环境新闻宣传。
(二)发送手机公益短信。协调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于6月5日向全区手机用户群发环保公益短信。
(三)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利用户外液晶大屏幕、楼宇多媒体宣传系统、公交车广播电视、公交站台宣传栏等宣传平台,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张贴环保标语口号。
(四)利用公积金帐单宣传《环境保护法》。主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政府法律责任和企业法律责任,提高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
(五)发放环保手册和环保宣传品。编印环保手册,购置环保宣传品,通过全区各个宣传点位向社会广泛发放。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6月5日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我区组织“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既是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树立环境保护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策划,周密部署,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排序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活动内容、工作时限等要求精心策划和组织好每项活动,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重点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各级环保部门要统筹安排,积极落实每项活动,并将重要活动安排提前上报牵头单位,7月1日前报送各地活动总结。
(三)宣传动员,务求实效。各级环保部门要广泛动员辖区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和环境友好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深度和广度。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