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69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7 |
名称 | : | 关于同意利通区2014年(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座垃圾中转站变更建设地点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11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7 |
1、序号:131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13
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利通区2014年(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座垃圾中转站变更建设地点的函
5、内容描述:同意利通区2014年(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座垃圾中转站变更建设地点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113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4.2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
14:信息内容:
利通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14年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座垃圾中转站变更选址的请示》(吴利政发〔2015〕43号)收悉。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审核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关于批复2014年(第一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14〕126号)的金积镇、古城镇、马莲渠乡3座20吨/日生活垃圾中转站变更到上桥镇失地农民创业园、板桥乡波浪渠村、高闸镇周闸村建设,原批复建设规模和资金不变。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抓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