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22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2 09:11
名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5]314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09:11

1、序号:191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73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协办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314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8.17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就杨世宏委员提出的52号《关于支持固原“工业强市”战略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积极推进规划环评,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项目建设空间准入要求

加强与发改、经信及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努力从决策源头把好环境关;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划环评分级审查工作机制,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要求;积极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强化项目建设的空间准入要求,优化产业布局,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范和控制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积极指导固原市开展盐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环评工作,对《固原市盐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时审查并出具意见,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健康向好发展。

二、严格项目环境准入,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通过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不断完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把环评审批关,积极推进自治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进程,及时完成了《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真空制盐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多联产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效支持项目顺利建设。

三、认真贯彻落实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要求

认真执行环保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简称《名录》),及时起草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全区各市、县(区)环保局严格落实《名录》规定,积极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名录》规定要求,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积极下放审批权限,起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本)》,积极承接国家下放的审批权限,及时向地市下放审批权限,明确权责,强化服务,促进提高效率。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